教會簡介

教會是神的家,也是基督的身體,所以教會不是建築物,乃是有屬靈生命的團體。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神家裡的人,也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

在香港,我們自1937年起,有數十位信徒,照著聖經的教訓,開始教會的聚會。1950年在九龍天文台道購地興建聚會所。以後因信徒增多,又陸續在新蒲崗、荃灣、元朗、銅鑼灣、觀塘、屯門、沙田、筲箕灣以及葵涌,購置聚會所,方便信徒就近參加教會聚會。但不論有多少處聚會所,教會仍是一個,教會行政亦只有一個。

1952年尖沙嘴聚會所 尖沙嘴聚會所現貌

信仰

新舊約全本聖經都是神完整的啟示,是我們信仰唯一的根據。
其中幾點重要內容列舉如下:

  1. 神只有一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是獨一的,又是三而一的。父、子、靈同等、同質,從亙古同時共存直到永遠。
  2. 耶穌是神的兒子,是自有永有的神;由聖靈藉著童貞女馬利亞成孕,降世為人,曾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將神表明出來,並為全人類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成功救贖,作我們的救贖主。
  3. 耶穌死後埋葬,第三天復活,升到天上,被神立為主為基督,將聖靈賜下來。
  4. 聖靈就是基督的靈,在全地運行,使罪人因相信救主罪得赦免,與神和好;又重生信祂的人並住在他們裡面作生命,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也就是基督的教會,在地上過聖潔的生活,見證並榮耀神。
  5. 到這世代的末了,基督還要再來,提接聖徒,審判全地,建立祂永遠的國度。
  6. 最終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有分於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裡的福分,直到永遠。

生活準則

聖經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準則。為此我們凡事遵從聖經的真理,注重信徒屬靈生命的長進,建立良好的品格,敬虔度日,在不同崗位上忠心竭力,見證基督;並遵照主耶穌的命令傳揚福音,叫世人脫離罪惡,得著永生,這是教會的使命。

在教會中,我們彼此尊重,鼓勵信徒在生活中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同時教會必須維持純正的信仰和合乎聖經的倫理道德水準,絕不容讓有違反信仰之道理和拜偶像等事。聖經所定罪的行為,即使世上的法律允許,教會也不能容讓,對此等不義不潔的事,必定按著真理嚴正處理。

教會也依照聖經教訓信徒,按著良心,服從政府和法令,作奉公守法的公民,盡社會的義務。


行政與治理

基督是教會獨一的元首,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取代祂元首的地位。香港教會是獨立的,直接聽命於元首基督,與各地教會是平等而有交通的。此外無上級的教會,也無下屬的教會。我們也不屬於任何派別,亦不是自成一派,而是與一切信主重生得救的人,合而為一。我們的擘餅聚會向所有基督徒公開,在一餅一杯的見證上,一同記念主。

香港教會由長老們負牧養、治理、教導之總責,與執事和全職的傳道人,本著聖經傳講神的道,照顧聖徒,鼓勵每位信徒參與教會各種事奉,盡肢體功用,建立基督的身體。


經費與財務

香港教會並無經營任何牟利事業,也沒有接受其他財團在財務上的支持。教會唯一的經濟來源,是信徒的自由奉獻。

信徒照著聖靈的引導,甘心樂意以不記名的方式把款項投入奉獻箱內,由教會選派人員按時收集並登記。

長老們慎重處理教會的財務,並把收支項目定期向信徒報告。每年之會計帳目均經專業核數師核定。

為使教會物業得到合法而適當的管理,於1962年向香港政府註冊登記,成立法團人,註冊名稱為「教會聚會所(基督徒管家)」,其組織及職責,均詳列於會章,配合教會之屬靈帶領運作,免生流弊。


聚會

聚會是教會生活的主體,所以在港、九、新界各分區的聚會所,每週都有數次聚會,內容包括查考聖經、唱詩、祈禱、傳道、記念主、讚美神、彼此交通、見證等等不同性質的聚會。

教會各種聚會及其性質如下:
* 擘餅聚會:
是主耶穌起初親自設立的,為的是記念祂。

* 信息聚會:
按照聖經真理宣講神的道。

* 事奉禱告聚會:
為神國的事禱告,並為眾聖徒祈求。

* 真理教育課程:
有系統地教導聖經真理。

* 兒童聚會:
向兒童講解聖經故事,並有益智活動。

* 中學生聚會、大專聚會、青年聚會:
教導青少年認識真理,勤奮上進,建立良好品格。

* 小組聚會:
聖徒彼此交通,在生活上互相照顧、扶持、代禱。

* 讀經聚會:
查考講解聖經,學習真道。

* 福音聚會:
幫助未信主和慕道的朋友明白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