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紹光弟兄在1960年信主,1963年起在新蒲崗聚會所全職事奉,住在聚會所22年;1992年開始擔任長老,直至2011年離任,主要負責看管聚會所和牧養教會,藉著禱告、探望、作見證、傳福音,扶持陪伴有難處的弟兄姊妹,亦帶領過百人信主。林弟兄三分之二的人生在教會中度過,由當初聽到浪子回家的故事大受感動而得救,到超過半個世紀後的今天,當說起主的恩典時仍然激動哽咽。
林弟兄是潮州人,生於基督教家庭,父母皆信主,共有八兄弟姊妹。雖然自小隨父母聚會,但他一直未信主。1949年,年輕的林弟兄和朋友來香港遊玩,回程返汕頭時,因政權變更,飛機飛到一半時才知道汕頭機場被破壞,原機折返香港,自此一個人留在香港生活。林弟兄的媽媽為兒子的得救禱告了二十多年。林弟兄說:「我20歲在汕頭聽謝德建弟兄的哥哥傳福音時,聖靈感動我,我心裡相信,但我對主說,我還未享受過世界,我要遲些才信。誰知道這一遲就遲了十幾年,人就落在黑暗痛苦裡。」1960年,那年弟兄32歲,家鄉的母親託兩位老師母來港帶他去聚會,結果年初二至初四連續三晚參加了尖沙嘴聚會所的福音聚會。最後一晚的信息令他很感動,題目是路加福音的「浪子回家」。「我就是那個浪子,因為我自小就參加兒童聚會。不過,當時我不敢走出去決志,但魏光禧弟兄說,主說你在人面前不認我,將來我在天父面前也不認你;我聽見就害怕了,於是便出去,幾乎是最後一個走出去決志的。」當林弟兄一禱告接受主,神的靈進入他裡面,就有一個力量,令整個人都改變了。當晚走出聚會所門口時,甚麼壞習慣都脫離了,包括已往戒不掉的抽煙、打麻將等,他變得喜歡禱告、傳福音。 弟兄們到國外訪問(1990年)往溫哥華探訪謝德建弟兄(2001年)
林弟兄憶述初信時被神的靈充滿,很喜歡禱告,「半夜就起來禱告,怕自己睡著,整個人臉伏於地禱告。」六十年代的教會很少青少年人,他和一班弟兄為著教會開展,忠心地在神前屈膝禱告,神感動了一些弟兄姊妹去做教師,把學生帶來教會,一批一批少年人就是這樣禱告回來的。有姊妹作見證說,那時還是少年人的她眼見一個一個跪墊被跪爛,她不曉得是甚麼一回事,後來才知道是弟兄們為了主的需要而長年屈膝禱告。 數十年過去,今天林弟兄雖然已沒有外面的服事崗位,但他在神面前的心卻是常青發旺,在家裡仍然禱告不絕。他說:「禱告是維持和主的關係,讓我不離開主。我時刻都想到主,一想到我就流淚(弟兄說到這裡時哽咽、眼泛淚光),一生恩典太多。你叫我離開主,是無可能的。」 80年代長者旅行
林弟兄信主後,親友見到他的大改變,很多人因此信主,最先是他一位同事。林弟兄本來和這位同事一起住,信主後他搬往聚會所。有一天這位同事寫信給林弟兄,說弟兄走了之後他很不習慣,希望和他結拜。林弟兄向主禱告:我信主,同事卻不信,如何做兄弟呢?神說:你帶他信主就是兄弟了。 林弟兄於是去找那位同事,剛巧對方正在看他送的福音單張,便邀請對方聚會。那晚講到詩篇三十九篇4-7節,「主阿,如今我等甚麼呢?我的指望在乎你!」那位同事就得救了,並且整個人都改變了,之後他一家十幾口都信了主。後來這位同事又向另一家庭傳福音,又是一家十幾口得救。 此外,林弟兄也帶了太太的姊姊信主,但拜偶像的姐夫因此很不高興,甚至要打弟兄。不過,他還是剛強壯膽的邀請姐夫去聚會,「結果,他見到我又下不了手,還答應來聚會,並跪下禱告,他得救了!」現在姐夫一家十幾口都信主。林弟兄說:「我自己得救都沒有他們得救那麼歡喜!」
林弟兄多年來和聖徒配搭,探望老、弱、貧、病的弟兄姊妹和福音朋友,他在愛心裡的扶持,得著許多家庭今天仍留在教會中,兒女得救,子孫蒙恩。 林弟兄說,到醫院探望,遇過不少瀕臨死亡的病人,他們都很害怕,「但當他們聽見福音、接受了主,整個面容都改變,得到安息,很安然地離世。」林弟兄的探訪不問遠近、不計辛勞,一位受過林弟兄服事的姊妹說,九十年代她的兩個孩子還小,當時每逢主日聚會後,林弟兄都請他們一家四口吃飯。姊妹今天說起往事,仍然很感動,因為它的意義不在於一頓飯,而是那份愛一直留在她心裡,感動她去學習為聖徒的需要而獻上愛心。 長老們與聖徒一家相聚(1994年)
林弟兄由初信開始,讀經從不間斷,當被問到哪節經文出自何處,都能立刻講出來,激勵了其他弟兄姊妹愛慕神的話。他在分享主日信息重點時,每每能點出關鍵精粹,讓人容易掌握,成了眾人的供應。 除了讀經,林弟兄也一直堅持聚會。目前各區的週四聚會是源於新蒲崗區的家小組,由幾個人開始,之後人數加添,演變成週四的年長和主婦聚會。林弟兄以為父為母的心腸,關心每一個弟兄姊妹,致電問候、鼓勵他們來聚會。 新蒲崗區的晨更最初由兩位弟兄開始,林弟兄其後加入,直至今天,數十年來「長年無休」,甚至有未信的人因為對這個地方每天清晨都有人讀聖經和唱詩而感好奇,被吸引來參加聚會。 林弟兄前幾年因血糖過低,兩次在街上暈倒,感謝主,遇到姊妹和路人扶起他。雖然年老體弱,他仍然堅持聚會。他對於聚會的態度可以用「忘我拚命」來形容,因為他知道教會是主所愛的,所以把聚會放在第一位。 林弟兄在新蒲崗聚會所住了22年,他回憶說:「當1963年新蒲崗聚會所建成後,弟兄們經過禱告,安排我負責看管聚會所。我讀到創世記廿六章2節,神對以撒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指示你的地。』當時我正在聚會所樓下,聖靈就對我說:『你住在這裡。』神的話確定了弟兄們的安排。」他看管聚會所不只是外面的責任,更重要的是「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詩八十四10) 林弟兄的分享讓我們看到,一個愛神愛教會的人,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他,他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