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主日聚會我們接續交通十誡的第二和第三誡。
十誡的第二誡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出二十4-5節錄)關乎「敬拜」(跪拜)和「事奉」。 一.認識神的敬拜(第二誡) 當時列國敬拜滿天神佛,其實反映他們對神認識的匱乏,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參羅一23)。主耶穌教導我們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約四23下)心靈即是「靈」,發自我們內心的最深處。從前我們的靈是死的,得救後靈的功能便重啟。我們對神的敬拜和事奉,是否出於我們最深處的靈呢?例如擘餅、禱告時,我們是否搪塞了事,習以為常,變得老舊?雖然我們可以一樣琅琅上口的禱告和讚美主,但這是否出於我們靈裡的最深處呢?唱詩、讀經等等也如是。讓我們再來反思,禱告不是要求滔滔不絕的發表,而是要在靈裡與神交通。 二.認識神的事奉(第二誡) 使徒保羅說:「…用心靈所事奉的神…」(羅一9)「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3)割禮源於亞伯拉罕,當時他聽從撒萊的提議生了以實瑪利。十三年後,當亞伯拉罕經已九十九歲,神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神是全能的神,祂能使亞伯拉罕能生育,要他作完全人──即依靠神,不靠自己。接著神便吩咐割禮的實行,所以割禮的意思即是依靠神,不靠自己,新約也如是。我們今天如何服事呢?我們是否常在靈裡,常靠基督耶穌,不靠自己的肉體呢? 除了敬拜和事奉,我們今天的生活如何呢?我們的聚會和事奉,會否與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判若兩人,裡外不一致呢?我們的工作和生活都需要回到靈裡,靠著主。 三.認識神的名字(第三誡) 接著第三誡說:「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出二十7)即是要尊重、認識神的名字。正如人的名字,神的名字代表祂自己和祂的性情。 舊約時代連摩西也不認識神的名字,神便告訴他:「我是自有永有的。」這句原文有「我是那我是(I am that I am)」之意,故耶和華即是「我是」的神。同樣,新約時代主耶穌在約翰福音明言祂是「我是」的神,說:「未有亞伯拉罕之前,我是!」(約八58另譯)除了這處,主耶穌還在約翰福音七次啟示祂是「我是」,但願我們在困乏中經歷神名的意義和豐富。舊約的聖徒便經歷了神名的豐富: 「耶和華以勒」──神必有預備當亞伯拉罕聽神吩咐,甘心順服願上獨生愛子時,便經歷神早已預備祭物羊羔。在人看來,神好像常奪去我們的學業、前途和婚姻。但其實當我們願意毫無保留的奉獻,便會經歷神不是取去,而是為我們預備。 「耶和華尼西」──神必使人得勝「尼西」即是旌旗,意即得勝的旗。當時以色列人第一次打仗,與亞瑪力人爭戰。神藉此教導他們爭戰不是靠人的力量,而是在於山上摩西禱告神,搖動神大能的手。保羅也說:「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連保羅這樣的翹楚也感乏力,惟有依靠主才能得勝有餘。 「耶和華沙龍」──神必賜平安這名來自士師記,當基甸遇見神,他擔心因此喪命,神安慰他後,他便築壇起名,譯出來意即「耶和華賜平安」。新約聖經也告訴我們一條路,可得著從神來的平安:「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 最後啟示錄說將來得勝的聖徒經歷神名的豐富後,神便把祂的名(他們所經歷的名),寫在額上。正如我們的得救是靠著主的名,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參徒四12)。保羅寫信給哥林多和各處求告主名的人時,他以「各處求告主名的人」代替「各地的教會」。所以,不但我們的得救是靠祂名,但願我們的生活更多經歷主名各方面的豐富,當主回來的時候我們都有神的新名寫在額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