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正典與權威
今天更重要的,是認識「正典」(CANON)的範圍與「解經」的分別。 「正典」就是教會接納為正式經典的文字(CANON),今天包括舊約三十九卷、新約廿七卷,合共六十六卷。 教會剛出現的時候,新約各書卷都未成書,以後陸續有不少使徒和門徒,把耳聞目睹的事記下,流傳於早期眾教會中。這些書卷甚多,以後經過很長的日子,新約的廿七卷才被眾教會公認,輯錄成今天我們手上的新的聖經,定為正典,而其他沒有收入新約的,即使是由某些大使徒所寫的,也只能稱作旁經(或次經),不在正典的範圍。以後舊約和新約歸併,才出現今天的新舊約全書。 好像四福音中的頭三卷,是主後六十年代以前寫的,書信大多是主後五十年至九十年代成書。 歷代神僕的著述─解經而非正典 如果按著聖經的正意來了解,就著全本新約來看(不是單引用徒二42),那麼「使徒的教訓」就是全本新約聖經,也就是正典。若我們把「使徒的教訓」這個詞等同了正典,那麼在使徒約翰之後,就不再有其他「使徒的教訓」,因為正典已經完成。後世神僕人們的講講,只是解經,而不是正典。 那麼正典是怎樣形成的呢? 正典的來源,當然是由於神的默示,但它的成形、被公認,卻經過一段日子。初時正典與其他許多書卷共同被眾教會閱讀與流傳(路一1),當時甚至有人假借某些使徒的聲望,冒名著書(帖後二2)。昔日除了後來被公認為正典的各卷之外,尚有大量文獻流傳於眾教會,其中有極其參考價值的,也有荒誕的教訓,像主後一一七年至一三八年興起的比西力斯(BASILIDES)這個人,就有不少著作,宣稱他有從上而來的奧祕知識,且大量引用馬太、路加和保羅的著作。 神的聖言:眾教會必順傳閱 早期不是每個地方的教會都有全部廿七卷新約,以後經抄傳才得普及。眾教會,在聖靈帶領下,慢慢發覺有某些書卷比其他書卷更有權威,當各地教會來一起交通的時候,一些教會接納某一些為正典,另外的教會也接納某一些書卷…到主被三百九十八年,在非洲的迦太基眾教會共同交通,就在聖靈的引導下,正式公認今天的新約的正典。不被接納為正典的著作就被視為「次經」,只能供參考之用。 聖靈在聖經作者寫作的過程中,其保守能力就叫這些著作絕對無誤,連使徒行傳裡的記載,也是聖靈觀事的角度與感覺。不過要切記,只有聖經的正典才享有聖靈這種特別的保守。即使是保羅、約翰,假若他們有寫作其他在正典之外的書信,就不在這個絕對保守的範圍之內了。 時至今日,聖經正典早已被確定,且被眾教會公認是已全部完成,不能再加添或減少(啟廿二18-19),從此其他的著述,就不能再與正典的權威相比。 假若今天我們發掘出保羅還有一封寫給眾教會的書信,或是他寫出自己在三層天和樂園裡所聽見的記錄(參林後十二2-4),其中對聖經一些啟示和奧祕解釋得很透徹,很有亮光。即使如此,我們要知道,這也只能作今日眾教會參考之用,而非神的聖言,眾教會也沒有必要去傳閱,因為不是每個使徒的著作都被列入正典,也不是每個使徒的全部著作都被列入聖經;聖經正典的權威,也不是建立在作者的使徒身分上。 聖經正典:眾教會所共通 事實上,如今就有一個使徒行傳的抄本,是比正典的使徒行傳長了十分之一的,其中的細節寫得更詳盡!而單是看新約的「次經」,除五十多本較荒誕的著述外,還有不少頗有參考價值的文獻如「希伯來福音」〈補充耶穌的談話,主後一百年成書)、「彼得福音」等等。 但只有聖經的正典,才是今天眾教會共同要遵守、進入並交通的根基(西四16)。 聖經的正典早已完成,因此我們可以確實的說,寫正典的使徒,他們所寫的各卷加起來,就是神新約的全部內容。頭一代寫聖經的使徒,他們所寫的正典部分,就是主耶穌絕對的教訓,不管是在地上講的,是復活裡說的,還是在升天裡說的,為此眾教會都要遵守,因為這是聖經的正典。 正典之外的「解經」:只作參考 歷世歷代,連寫正典的使徒在內,他們在正典之外任何的著述、言行,都只能作為眾教會參考之用,其「解經」權威絕不能與聖經「正典」的權威相比。 使徒時代之後,歷世歷代,神曾先後興起許多蒙祂大用的僕人、先知和教師,也有不少解經家。他們從神領受過不少亮光,他們讀經的心血結晶,已寫成文字的可謂汗牛充棟,對今日的眾教會仍是滿有助益。 回顧二千年歷史,緊接在使徒時代的有「革利免前後書」、「黑馬牧人書」、「巴拿巴書信」、「十二使徒遺訓」等,都曾廣為早期教會所傳誦,其中有些內容,注重異象、悔改、生命,也有著重主再來,其權威性一度近乎正典,到後來在聖靈的主宰管理下,其影響力才慢慢在眾教會中減弱。 又如曾受約翰帶領的帕皮亞(PAPIAS)所寫的「主的演詞釋義」,主後一百一十年的殉道者伊格那丟寫的七封書信,他提安(TATIAN)寫的「四福音合參」,游斯丁著述的「辯證書」等,也曾在古代眾教會中流傳。 無數神僕:把人帶回神的話 另一位教師特土良(TERTULLIAN)的著作,曾引用今天的新約正典達一千八百處之多,他也是神所用的僕人。早期教會史上的大教師俄利根,他是主後一八零至二五四年間的人,一生著作極豐,曾僱用二十人來作抄寫,他全部有關解經的文獻中,引用新約正典達三分之二之多。 其他如耶柔米、亞他那修、奧古斯丁、路得、慈運理,神學家加爾文,愛德華滋、莫理臨(MOLINOS)和芬乃倫(FENELON)寫作生命與靈程的著作,寫作很多有關教會真理的文字的ARNOLD GOTTFRIED,還有著作浩瀚的弟兄會中的眾僕人,近代的倪柝聲,以至今天主在全球的眾僕人。他們都是主的僕人,他們的著述、言行、思想、教訓雖然寶貴,但是也只能作眾教會的參考,給眾聖徒屬靈的幫助,並不能與正典的地位相提並論,因為既非無誤,也不能成為眾教會絕對的權威。 可以說,新約正典的完成,是在使徒時代告終;而自教父時代起,一切的屬靈著作,從此就只能作解經參考之用。 當然我們一面要認識正典與解經的分別,也要寶貴歷代聖徒們在解經和生命經歷上的產業。 當我們把聖經與解經二者放在它們應有的地位上,就會明白,愈屬靈的作品,愈是把人帶回聖經的正典,愈是使人寶愛聖經,使人只注目神的聖言,憑祂甜美的話而活。但願一切愛主耶穌並祂聖潔話語的人,每次虔讀祂的話,都得著主用榮耀照亮每一句,使我們明看見這寶貴救主,和祂的大救恩,無一不我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