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應該是積極的,這與彰顯神有關;禱告不光是積極的,更是我們怎樣彰顯神。我們不要落到宗教化的光景,認為禱告認罪就是認錯。認錯就是沒有好好彰顯神,是事後的懊悔,而且沉緬其中。彰顯神是本能,不是學習得來的。我們一直覺得應該藉著修行去改變自己,但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修行,而是轉向神。神已把一些本能賜給我們了,本能就是本來有的,我們只需操作就行了。禱告也是本能,不用教的。當我們得救了,心開、靈開、口開,自然會禱告,所以禱告不是宗教科的課程,乃像小孩子跟父母說話一般。
神的旨意 創世記一章26-28節記載: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使他們管理地,對付神的仇敵,這是消極的一面。積極的一面是彰顯神,把祂的美德、屬性彰顯出來。26節的「我們」就是三一神,28節的「自己」是單數,指三一神裡面的神子。「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真像」就是形像,祂的形像就是神子的形像,神藉著祂兒子向我們說話。神是靈,是不可見的,當神顯出來,就是榮耀的神子,所以當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按神子的形像造男造女。神是無限的,是所有美善的源頭,祂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人的一生在無限的神眼中,是微乎其微、短乎其短,神卻選召我們來彰顯祂,多麼榮耀! 神造人以後,將人放在伊甸園裡,盼望人吃生命樹的果子,目的是要人接受生命,但是人墮落了。神為人預備救恩,就是女人的後裔,即主耶穌。當初人是按著主耶穌的形像被造,是跟主相配的。人墮落之後,神造人的目的沒有改變,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成就救恩,這是神的旨意。 禱告本能 原來神造人,是要造許多的兒子來彰顯祂。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主耶穌在盡職的三年半裡,把父神的榮耀顯明出來了。主在地上一直與父神交通,過著禱告的生活。主自己也說過,祂與父原為一,跟天父的關係非常密切,交通不斷。人有靈,所以有尋求神的本能,更進一步,需要與神交通。中國人常說「窮則呼天」,人平常不接觸神,到困難來了便呼喊老天爺,這就是呼求神的本能、禱告的本能。主耶穌教導門徒:「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六7)可見外邦人也有禱告的本能,他們的禱告是本能加上宗教概念,就是嘮嘮叨叨、禱告冗長。 我們每逢週二晚上有禱告聚會,在家中也有禱告。我發現許多禱告都是事後彌補性的,就是誰生病、失業,或有甚麼家庭問題,然後提出來禱告。當然這是有需要的,但是我們不要有這個概念:沒有事情發生,就不用禱告了。我們的禱告必須是預防性的,正如主禱文開首的三個「願」還沒有發生,我們要為此禱告。我們每天早上晨更,必須首先將那一天交給主,不要等到過了那一天以後,才有懊悔的禱告。我們在早上禱告,要祈求怎樣彰顯父神,尊祂的名為聖,讓人看見祂是我們的源頭,祂在我們身上有主權的實際,祂的旨意行在我們身上,如同行在天上。 禱告回轉 禱告是預防性的,但是我們生活為人有時很失敗,應該怎樣禱告認罪呢?讓我們一同來看詩篇五十一篇,這是大衛悔改的詩,背景是撒母耳記下十一、十二章,記載大衛生活不檢點,情慾發動,犯了姦淫,又設下借刀殺人的計謀,殺害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神就差遣先知拿單責備他。聖靈感動大衛寫這詩,他痛改前非,真情流露,溢於言表,但是這詩沒有交代大衛犯罪的細節。如果大衛這樣作,就是把他的犯罪歷史重演一遍。 詩篇五十一篇的原則非常好,一方面是大衛的真情流露,另一方面他沒有沉溺在懊悔裡。他知道自己犯罪,惟獨得罪了神(4節),因為神造了他,把彰顯神的本能放在他裡面,但他沒有彰顯神,反而活出了肉體。他是在罪孽裡生的,從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5節),但他沒有停留在自己的罪行裡。在10-13節,大衛用了兩次「歸回」這詞。「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12節)的「仍得」和「罪人必歸順你」(13節)的「歸順」,原文都是「歸回」。大衛求神為他造清潔的心,使他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10節)。他知道神已把正直的靈放在他裡面,同時也有救恩之樂。他還說:「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這是他寫詩篇五十一篇的目的。 這首詩為甚麼要交與伶長?因為要指教有過犯的人。很少人像大衛這般厲害犯罪,但他也能被神重新接納,擁有救恩之樂,所以他能把神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使罪人回轉。「回轉」一詞,即是「祂使我的靈魂甦醒」(詩廿三3)裡的「甦醒」。大衛犯罪時,可以說他的魂在睡覺;他憑自己而活,就活出犯罪的樣子。為甚麼信主的人比外邦人還不如呢?因為他的魂沒有甦醒。神是我們的牧者,祂使我們的魂甦醒,醒過來就好了。甚麼是醒過來呢?就是回到起初。 禱告使我們回到起初與神同行的光景,有時候我們會失敗,要有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的心情──雖然失敗了,還是可以回轉。約伯記記載約伯經過苦難,最後得到開啟:「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伯四十二5)約伯為朋友禱告之後,「…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伯四十二10)「苦境」的原文是「擄掠」,就是約伯被撒但擄去了,神就叫約伯從被擄的光景中轉回。當約伯轉回的時候,他整個人改變了。這轉回,就是詩篇五十一篇的回轉,也是詩篇廿三篇的甦醒。故此我們禱告時,需要回轉,回到起初,那是神造我們的目的。 與神交通 我們禱告跟彰顯神有密切關係。神已經把彰顯祂的本能賜給我們了(彼後一3-4),就是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這是不得了的本能!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所以我們與神有密切交通,在日常生活裡就能夠彰顯祂的美德。正常基督徒應該活出有美德的生活,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吩附我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我們做不到、夠不上,因為還沒有認清我們可以達到神人的生活,與神有密切的交通是很自然的。「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彼後一5-9)換句話說,若還是停留在罪行的懊悔裡,反而叫我們不能夠積極地往前。 「我以為應當趁我還在帳棚的時候提醒你們,激發你們。」(彼後一13)「激發」就是「喚醒」,意思包括:回轉、恢復、回到起初。我覺得已往的禱告生活一直受宗教影響,禱告多半是認錯,是消極的;這並非錯誤,但不要停留太久。正如大衛犯了大罪,徹底悔改轉回就可以了,不是停留在重壓之下。我們需要恢復這方面,要醒過來,不要受傳統的宗教影響,一直活在被定罪的重擔裡而不能出來。神呼召我們,不是要我們停在定罪的光景裡,而是要我們作彰顯神的人。 我們需要時常與主交通,作良心敏銳的人,常常在直覺裡對主有更深的認識。神比萬有都大,祂的心是廣闊的,而我們的度量這麼小,要彰顯神是不容易的。主耶穌舉了一個例子:不要將新酒裝在舊皮袋裡,因為新酒繼續發酵膨脹,會把舊皮袋弄破,酒也漏掉了,所以新酒應當裝在新皮袋裡。我們與神交通,一定要回到靈裡,不要學了一點道理知識就與神交通,像舊皮袋裝著新酒。我們需要接受神的話,不光用頭腦去領會,要如同新酒裝在新皮袋裡。我們經常活在自己裡面,不習慣這樣作,所以要常常與主交通,讓祂的屬性來變化我們成為新皮袋。 總結 盼望我們的禱告生活能夠擴大,不要等到事情發生以後才禱告,乃要事先與主有積極的、殷勤的交通。願我們更多經歷主,不管發生甚麼事,願主藉著我們的新皮袋,能夠有所發表、彰顯。當然我們有很多失敗,我們需要承認、悔改,並繼續往前。神已把彰顯祂的本能擺在我們裡面,主耶穌在地上就是過著神人的生活,很多弟兄姊妹都渴慕這樣生活。神放在我們裡面的本能,不光有它的度量,還有它的潛力。願我們的禱告能夠回轉,彼此喚醒,彼此提醒,這樣我們就能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朱永毅弟兄專題信息,未經講者過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