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每逢拍照,別人總叫我笑,但我笑不出來。
母親生下她的三個孩子後,改嫁給我父親。在家中,又生下我們三個孩子。一家人就此共同生活了許多年。 在我的感覺裡,我不喜歡這個家,總不能完全螎入其中,我認為這個家庭不圓滿,也不能把同母異父的孩子正式看成親兄弟。加上父母重男輕女,男的毋須操勞,女的如同婢僕!因此我就常和哥哥姐姐吵架,甚至動武,為此一直到十七歲,我都沒有親口叫過一聲哥哥! 這個家裡,我是最耍脾氣的一個,既打罵比我年長的,也打年幼的。
這種環境中,自覺難覓真正的愛。連母親都要與別人分,這算是個甚麼家?我不滿意,為甚麼母愛要與別人分呢?父親雖然是好人,但我覺得他不配得著我的愛。 唯一對我愛護關心的,是我大姐。她溫柔、漂亮,是位好老師。後來由於家庭的困難,她要搬到外面居住,但每次見到她的面,我心都得著溫暖。可惜在我九歲那年,得到消息,她忽然自殺了,是在學校了結她的生命的。當時我受的打擊是何等大! 我不能接受這事實,如果她是交通意外身亡,是病重去世,我還可以接受,但…大姐的尋死,因由至今仍是個謎,隱約傳聞是與感情有關,也可能因為多年來被人嘲笑為「油瓶女」…心裡為大姐不平,那麼好的女孩子沒有好收場,不能尋得真愛,連一個好好讓她結束生命的地方也沒有。
試問這唯一的愛,自己也因為得不著愛而毀滅了,世上還有愛嗎?我的心碎了,從此愛在我心頭熄滅了。怎麼辦? 我在尋覓,看世間是否有不變的愛,中學時期曾經尋找異性的愛,但我何來對人有信心?結果是不了了之。後來一群好朋友又杯葛我,使我連友愛也失去。 大姐的悲劇給我留下陰影,她那麼善待別人,卻沒有人來愛她。我常常思量,懼怕有一天會步其後塵,走上她的絕路。
我最消極的日子,卻記起小時候讀過一句話,最簡單,最耳熟能詳,最耐人尋味的話─神愛世人。 神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我的底細,知道我的心,我行路、躺臥,祂都細察…但祂愛世人,我是人,是世人,為甚麼祂會愛世人,會愛我?祂知道我根本不可愛,但神卻不顧一切的要來愛我。我老是想不通。
不知道對方的弱點,只看見美麗的一面,如此盲目的愛世界上多得很。但是神明明知我的私隱,而仍舊愛我。 神又用另一句話,抓住了我的心:「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
神的話不是說人配為神所愛,所以祂來愛我們,乃是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還作罪人的時候,便愛我了!當日我很簡單地按著所聽到的話,接受了神的愛情! 愛不講條件,接受愛就更簡單。 蒙愛是何等快樂!我笑了,不是傻笑,有時候無別原因,我也笑了,從那一刻起,每逢想到神的愛,就笑了。家人從前說我愁雲滿面,像貓兒一樣,鼓起腮幫子來作人。現在我成了笑口常開的女孩。
不錯,那時候人世間有何事值得一笑的,人人都不免一死,世事又有何足快樂? 找不到永生神的愛,活著有何意思?離開了神的愛情,生命有何價值? 我找到了,我接受了,愛的火在我深處燃燒,整個生命有了希望! 沐浴在愛裡的人,脫胎換骨,奇妙改變。
從前因為人生悲觀,每逢假期,必在家中長睡,由晚上九時睡到第二天下午一時,人生睡了一大半。或者這是逃避現實的好方法吧! 信主之後,我不想隨便浪費人生了,有了愛的人,自然珍惜生命。我要多多追求我所戀慕的主,我的良人。從未想過會喜歡清早起來讀聖經,而現在的我,喜歡少睡早起,六時多到新蒲崗聚會所,和姊妹們一起晨更,之後自己一個人讀十章聖經,飽聽愛我的父神的柔聲細語,然後去上班。
過去對同母異父的兄長,我一直不肯口稱他為「哥哥」。也難為慈母,甚至流著眼淚求我叫一聲哥哥,我卻是無法啟齒!連有電話來找他,我也只叫他名字,對人提起他峙,也是說「我母親的兒子」。 但是有一天我親口叫他哥哥,就是我十七歲那年,我接受神的愛的那一年。
一聲「哥哥」,不是說我轉了性情,也不是哥哥有何改變,一切只道出背後神那深情的愛,只有這位慈憐的父,能喚醒我冰冷的心!是祂的話提醒了我──「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8) 一句愛的話進到我心裡,我柔軟地伏在主前,從前寧死也不肯屈服,現在半點不為難阿!以前從頭到腳憎惡討厭這兄長,如今叫他哥哥是何等自然! 十七歲才叫一聲哥哥,是神,祂的愛大,我無能力,我的神阿,我愛你,直到永遠。(臨) (家訊編輯按:姊妹信主四年,一直對主的話非常渴慕、追求。今年新春她帶同福音朋友前來福音聚會,與弟兄姊妹有交通,並在三月前來參加香港教會舉辦的特別聚會。現時在新蒲崗區聚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