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期家訊(199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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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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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和任何基督徒提倡的工作團體都有所不同。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她的立場就是身體合一的見證,所以教會生活必須是普遍性的、包容性的;任何工作團體,無論是傳福音的機構、推廣屬靈事工的團體,都有專一的目的,其內涵也是有選澤性的,所以是較狹窄的。


教會:包容的、普遍的

從外面來說,教會包括每位信主重生的人,因此無法一律化,看起來好像水準不那麼高;而工作團體因目標專一化,一律性,表現好像高一點。但不要忘記,教會的立場在神面前是金的,是金燈台,是任何屬靈工作的團體所不能相比的。

教會和工作,二者截然不同,好比人信主應有奇妙的大改變,但也有的人經歷平平無奇,甚至信主後好像仍比那些未信的「好人」更差勁。但二者在地位上絕對不同,信主的人,不管光景如何,已經從黑暗中的權勢遷到愛子的國裡。不信的人,不管道德行為多麼良好,還是在黑暗的權下。


有地位的改變,才有本質的更換

教會和工作團體的關係,也是如此。工作性的團體,永遠是短暫的、過渡的,不能與教會的永恆性相提並論。外邊看在教會中我們常覺得弟兄姊妹軟弱,光景好像未盡如神意,不是那麼高昂、絕對,但我們必須從弟兄姊妹身上看見金燈台,看見教會的立場,才能對教會滿有盼望,因為她的地位已經不同了,雖然在變化過程中常有不是之處,但卻能有本質上改變的可能。工作的團體永遠是為了工作,它的本身不是神的經營,不是神的心愛。


先「看」後「聽」

啟示錄一章十至十二節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

人要先「看見」,然後才能寫出來。因此要先看見教會的立場(一章),才能正確認識教會的光景(二、三章),如此便對教會常存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