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章1-12節記載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蹟,就是在迦拿的婚筵使水變酒。「神蹟」的原文是表號(sign),用來表徵生命的事。約翰記載耶穌的神蹟,目的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二十31)我們都已信主,得著神的生命,還要持續經歷這豐盛的生命,正如主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十10) 在婚筵裡,酒十分重要,叫人喜樂暢快,但當酒用盡了(3節),喜樂就失去了。「迦拿」的意思是蘆葦,代表脆弱,正如我們的人生一樣。人因脆弱而受傷、憂慮、不安,所以沒有喜樂。我們要讓主介入我們的人生,將水變為好酒,叫我們能夠重拾喜樂。實行方面,有以下兩點: 第一,靠主常常喜樂(腓四4)。保羅寫腓立比書時,身處牢獄,應該難以喜樂,然而他不但大大喜樂,也勸勉聖徒要喜樂。這不是因環境而喜樂,而是靠主喜樂。酒會用盡,但靠主而得的喜樂,不受環境支配。 第二,凡事告訴神(腓四6)。一無掛慮的祕訣,是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我們多禱告,多親近神,必然喜樂。 (主日信息詳細版可於教會網頁「資源庫」中的「主日信息集」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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