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婚姻(第3堂)
題目:尊重婚姻
經文:林前七1-16
- 分段
- 婚姻中身子屬誰?(1-6節)
- 獨身好,還是婚姻好?(7-9節)
- 基督徒可否離婚?(10-16節)
-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因為是神所設立的,夫婦之間不要彼此虧負。保羅只許可信徒為著重要事情禱告而分房,並且不是長久分開。已婚信徒的身子是屬配偶的,婚姻關係不可能有第三者(妓女、婚外情、一夜情…)。弟兄切忌隨從眼目的情慾行事。
- 對於已婚的信徒,妻子不可以離棄丈夫,丈夫也不可以離棄妻子。保羅接續主耶穌在地上的教導:「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倘若離開了,不可嫁娶,乃是為著與對方和好、復合。
- 兩個未信的夫婦,若有一方信了主,不可主動提出離婚。未信的配偶,能因著已信主的成為聖潔,有機會因此信主得救。
- 婚姻裡要拒絕肉體,要捨己,愛護、關心對方,完全為著對方著想。願信徒的婚姻,都成為美好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