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漢:詩歌101首《耶穌我主榮耀王》中提到「三十三載役於人,藐視厭棄難當」,其實耶穌一生活了三十三年,是如何得知的?
小新:路加福音三章23節提過:「耶穌開始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所以我想問題是傳道三年半是如何得悉吧?
小新:其實是根據節期。猶太人有三大節期,需前往耶路撒冷。其中逾越節視為一年之首,就像我們現在的農曆新年。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傳道時,剛好經歷了四次的逾越節。 第一次是第二章主耶穌開始傳道,在迦拿婚禮使水變成酒後,前往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相信由婚禮到逾越節已有一定的日子,約為半年。第二次是第五章1節:「⋯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很多人相信這節期是逾越節。第三次是第六章「五餅二魚」的神蹟,第四次是主耶穌作逾越節的羔羊,為我們釘十字架。
小新:出埃及記十二章記載,逾越節是正月(尼散月)的第十四日。尼散月以「太陽和地球赤道重疊的日子」(春分,約3月中)開始計算,逾越節便是尼散月 (春分後)的第一個月圓之夜。現代我們以3月21日定為春分,故復活節為「3月21日後第一個月圓後的星期日」。 舉例來說,今年3月21日後第一個的月圓是4月9日,復活節便是4月12日(星期日,因主耶穌在七日的第一天復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