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2020
一月

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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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馬內利翻出來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 我們信主得救後,需要活在神面前,經歷神同在,成為神的見證人,這樣才能真正作主的門徒。神的同在顯於三方面:


生命與生活

舊約時代,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等人,都是與神同在的人,神的同在影響他們的生命以至生活。新約時代,耶穌基督降生,祂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我們相信接受祂,三而一的神就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可惜許多時候我們將主放在一邊,有事才找主。我們應寶貴主在我們裡面,與我們同在。

每一天,我們需要主動打開心門,轉向神,親近神,求告神,讀神的話,遠離罪惡,經歷神的同在。


團體聚會

舊約時代,會幕和聖殿是神居住的地方。到了新約,主耶穌說:「…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故此,我們要寶貴教會的聚會和服事,當中抓住神的同在。


傳揚福音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9-20)復活的耶穌與我們同在,我們就能夠勇敢為主作見證,傳揚主的福音。

我們要在生活上、聚會中,主動經歷神的同在,然後把福音傳揚開去,將祝福散播在人群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