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27)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七節說:「你們(教會)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以教會全體來說,教會是基督的身子,基督是頭;以我們每個聖徒來說,乃是基督身體上的各個肢體。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全章,幾乎都是講我們這些肢體。 不單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每個聖徒是這身體上的肢體,羅馬書十二章五節、六節也告訴我們:「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又在以弗所書五章三十節中也說: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此外還有幾處聖經,都明說我們作基督徒,也就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每個聖徒是這身體上的肢體」這件事,是新約聖經的中心思想,也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最高指導。我們的生活表現,還不在我們的熱心行善,乃是活得像不像健康的肢體,在身體上有沒有功用。
從前有很長一段時間,聖徒完全不知道基督的身體,更不知道自己是一個肢體。這個真理雖然寫在聖經裡,但像是藏在黑暗中,沒有人認識,看不出肢體的活動,更看不出教會是身體。後來有一些聖徒被主興起來,把「教會乃是基督的活身體,基督徒乃是身體上的活肢體」的真理,從黑暗中顯明出來,而且明光照耀,使聖徒都清楚,這是神旨意的中心,是基督工作的重點任務。從那時起,聖徒就從一種宗教形式和死規條中超脫出來,作一個活的肢體,並且與其他的肢體聯絡配搭,顯出基督身體的光景。 神為甚麼說我們是身體上的肢體呢?因為從起初我們就不是死的,而是有生命、有活力的生機體。教會乃是在基督死而復活,又在復活的靈裡產生的。教會與舊創造裡的物質成分無關,她完全是由神那死而復活的生命,進到人裡面,叫人也得到死而復活的生命。我們和基督就在這生命上,聯成一體為教會,因此才能說基督是頭,教會是身體。 因此教會不是由一班人組織一個團體,立下章程、規條,蓋一座禮拜堂,來到一起舉行個儀式,勸勉一下當彼此相愛,多作好事,就算作教會了。真正的教會,其中的人必須是相信基督,和基督同死在十字架上,又和基督同復活,被基督重生了。這個重生我們的新生命,把我們生到教會裡。所以教會是有生命的活機構,基督徒是有生命的活肢體。
近代一切真蒙恩得救的基督徒,都清楚的知道,基督活在我裡面。我不是信一種宗教理論,而是得了永生,作了神的兒子,有基督作我生命的活基督徒。不但如此,也知道和我同樣作基督徒的人很多,但並非各不相干,互不來往;我們乃是同作基督的身體,而且每人都是一個肢體。我可能是個最小的肢體,但不管大小,總是一個活的、有用處而且是聯在身體上的肢體。有許多基督徒寫信的時候,丟棄自己許多的銜頭,只稱自己為一個肢體。 聖經啟示我們,教會是基督的活身體,我們是身體上的活肢體,不是一件小事,乃是神旨意裡的一件大事。我們若有這啟示,我們基督徒生活就要大大改觀,我們的人生意義就確定,基督的身體就要活活的顯在人間。 我們單有身體和肢體的啟示還不夠,啟示能叫我們看見以前所未曾看見的,能轉變我們的看法和觀念,能改換我們的人生目標和方向。但是要作一個活的肢體,作一個有功用的肢體,能和其他的肢體互相聯絡配搭,產生一個健康、活潑、有作用的身體,就不單是有啟示就可以達到的。有了啟示,還得有完成這啟示的能力才可以。
聖經不但把身體的真理啟示我們,也把實行真理的能力賜給了我們,使我們依照這個能力,把「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這真理實行出來。主賜給我們的能力,就是重生我們的時候,也留在我們裡面的賜生命的靈。 原來基督在復活之後,成了聖靈,他一切的工作,統統要在聖靈裡完成。我們信基督的人,不單在理論上成了他的身體,更在這聖靈裡,浸成了基督的身體。靈浸雖然是肉眼看不見的,卻是把我們從各國、各族、各種文化、各種言語中分別出來,浸成了一個身體。 而且聖靈又在我們每一個人裡面,不斷的加進生命。這個生命加得愈多,我們的生活就愈有力量,能勝過罪的引誘,脫開世界的迷惑,更愛神、愛基督、愛人,也自然的愛神的旨意、愛教會。 我們若愛慕靈奶,多吃靈糧,生命就更長大,自然而然的就顯出屬靈的功用。聖經就用人身上肢體的功用,比作我們在基督身體上肢體的功用,都是生命生長後,自然會顯明出來的。好像嬰孩的眼睛,在初生的時候並不大會看,也不靈活,等長到一定的時候,就能看見各樣東西,在身體上盡它看的功用。 我們作肢體必定有功用,只要留意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之靈。我們不要不理他,不要限制他,更不要得罪他,使他擔憂。若我們在信主重生之後,不親近主,不禱告,不讀主的話,不與聖徒相交,生活和世人一樣,這就等於把靈囚起來,又像不吃奶的嬰孩,生命怎會長大呢?更談不到有甚麼功用了。若是這些肢體都沒有功用,身體當然也顯不出來。 所以神要我們,都從裡面生命之靈裡得餵養,吃得飽足,個個都長大成人,每個人都有功用,配搭起來,才能顯出一個強壯的教會,作基督長成身量的身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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