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期家訊(1986年3月9日)

1986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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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我們對傳福音的觀念,都是邀請別人「來」,很少想到是我們「去」的。若是平時對親友夠有負擔,為他們有夠多的禱告;加上在家中、在朋友面前活出好的見證,就邀請親友來參加福音聚會時,常會得到好的結果。我們不可以依賴每年一、兩次的教會大傳福音,到時若是湊巧親友沒空,就失去了聽福音的機會。馬太福音廿八章十九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是主的囑咐和命令。在此之先主已經在復活裡得著了所有的權柄,現在又把權柄賜給門徒,因此他們就有能力「去」完成主的託付和使命。

跟著馬太廿八章二十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裡的吩咐,很明顯是要門徒出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但到底教訓他們(接受福音者)遵守些甚麼呢?當然是指著新蒙恩的人不單接受了救恩,也要接受主的使命,像門徒一樣要「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門徒們如何出去實現主的託付,他們也照樣接受主的託付而出去;並且也把這託付傳給別人,這樣就可以經歷並享受到廿一節所說:「主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由此看來,今天傳福音的路,不單是請人來,也要去把福音送到人前;因此就不能單靠一個傳福音「大漢」,使盡混身解數的拚命傳講,而是要每一個信徒都作傳福音報喜訊者,這才是主的心意。

實行出去傳福音的路有下列幾點,我們可一同來看。

(一) 接受裝備:傳福音是一場屬靈的爭戰。能勝過仇敵,我們手中必須有精良的裝備;用剛强的靈,堅固的信心,來使用神的話-戰爭的兵器。同時必須有事先準備好的,如「人生的奧祕」這類的精簡材料,配上不斷改進的技巧,定能戰勝仇敵,把人搶救回來。

(二) 兩個兩個出去:初操練出去傳福音時,當然許多方面都不夠熟練,靈也不一定那麼剛强;我們可嘗試採用一下主訓練門徒的方法,二人一組配搭著出去,力量當然比個人强得多。若是這樣多經操練,自然成為有經歷的傳福音者。

(三) 帶著新人同去:在以上所提的傳福音的路上,若是一個較練達的人,帶著別一個新蒙恩的人同出去操練更好;讓他們有機會親自體會如何實際配搭著傳福音,帶人得救。

(四) 隨即做初信:新得救的人,對著神的事有如白紙;我們必須立即以基本真理幫助他們,堅强他的信心,加深他們對神對教會的認識,使他們能一步一步帶進教會生活中。

這樣才算完成一個福音工作。求主給我們彼此代禱的負擔,叫我們每一位都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祕,並使我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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