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我們不是行律法稱義,而是因信稱義,但有些人信主後,仍想靠自己行善或遵行神的話,希望可以討神喜悅,結果是有心無力──很想遵行神的話,但沒有力量遵行。 我們不能靠行為稱義,因為我們這個人是無法改好的,唯一的出路是十字架:「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藉著十字架,我們的舊人被釘死,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同時接受基督的生命替代我們的生命,叫我們不再是自己活,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 昔日耶穌指示門徒,祂要上耶路撒冷受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祂,勸祂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1-25)彼得的舉動是出於己,只體貼人的意思;我們要經歷基督的替代,就要捨己、否認己,背十架跟從主。 「若有人要跟從我」的「要」,有「渴望」(desire)的意思。我們是否渴望跟從主?就當捨己背十架,跟從主的道路就是天天背十架。「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說出每個人的十字架皆不同,在神為我們每個人所安排的獨特環境裡,我們都要學習放下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接受基督的替代,經歷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