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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六月

六月
1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兒子,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廿七20-21)

 舊約時代的會幕共有三層:外院子、聖所、至聖所,金燈台位於聖所內。由於聖所無窗,也不透光,祭司其中一個重要職責是點著金燈台上的七盞燈,這也是祭司在聖所內服事的第一步,要先照明,才有其他事奉。

 燈要「常常點著」,整天不能熄滅,特別強調「從晚上到早晨」,因為那時是漆黑一片,祭司職責是「經理這燈」,確保燈不熄滅。

 新約時代,點燈又有甚麼意義?

甚麼是燈?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神的話就是燈,有照明功能,可驅散黑暗和懼怕,帶來光和盼望。神創造天地,「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顯示神所有恢復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帶來光。

 「腳前的燈」代表眼前最近的一步,神的話能為我們面前的處境和問題帶來光照。「路上的光」則是較長遠的,在我們整個人生道路和遠景上,神的話都能給我們照明,叫我們知道如何走人生道路。

何謂點燈?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燈乃是神的話,燈要點著才發亮,同樣,神的話要產生照明能力,需要有人解開。祭司的職責就是講明、分享、高舉、彼此常常談論神的話,當神的話解開,就能把聖所(今天的教會)照明,叫教會滿有亮光。

 出埃及記十章記載神在埃及降下第九災——黑暗之災,大黑暗臨到埃及全地,「惟有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出十23),這應是教會正常光景的寫照。整個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魔鬼是黑暗君王,世上的道德和靈性皆黑暗,但惟有教會有亮光,因為教會是神的居所。神就是光,祂藉著祂的話被解開而顯明自己。神的同在充滿教會,就照明教會,叫我們知所向背,曉得如何面對各種處境,走我們的人生路。

點燈有兩方面的意義:

 第一,照明神的家。「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麼?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23-25)

 保羅提到,如果教會聚集,人人經常說方言,將帶來混亂。教會的正常光景,是作先知講道、說神的話。神是看不見的,但因教會有人高舉和講解神的話,帶進神的臨在,連未信的人都能遇見神、被勸醒、願意俯伏,隱情顯露出來(就是蒙光照),這是教會該有的見證。

我們不要被那惡者欺騙,以為讀經沒有得著或記不住內容,就不讀經。當人覺得自己軟弱時,正代表是在黑暗裡,就更需要燈。我們要對神的話有信心,無論在甚麼狀態,只要打開聖經,神的話都能照亮人。

 第二,供應別人。弟兄姊妹私下相交,也可作祭司點燈供應人、幫助人、彼此服事。弟兄姊妹面對困難時,我們要聆聽、陪伴、代禱,但真正幫人解決問題的只有神。幫助別人,首先不是解決外面的問題,而是讓神的話照明人的眼睛,叫人看見的不單是環境,而是神在這裡,叫人的心靈得著堅固,就能迎難而上。主盼望我們人人作祭司,藉著神的話幫助人,叫所有環境都轉成祝福和救恩。

總結

 祭司點燈才能叫聖所光明,神的話解開才能叫愚人通達。我們要有神的話,才能幫助人,包括以下兩方面:

 第一,心中要有神的話。「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一一九11)「藏在心裡」可譯作「珍藏在我心裡」,不單是簡單讀過神的話,還要珍藏在心裡。若聖經只藏在手機裡,則於我無用,也不能供應別人。

 第二, 住在主裡面。「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神的話藏在心裡,是客觀的,但幫助人的時候,需要應時的話,即因著別人的需要和處境,那一刻聖靈叫我們想起應時、主觀、活的話。至於神的話如何能活用出來,在我們身上應時供應別人,就需要我們常在主裡面,與主有活的關係。

 我們要住在主裡,常常連於主。約翰福音十五章提到枝子和葡萄樹的關係,枝子其實已在樹上,即我們已在主裡面,但仍要保守自己住在主裡面,這需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操練常常轉向主。最好的方法是開口呼求主,簡單幾句與主交談。當我們與主有這樣緊密的關係,祂的話不單積蓄在心,且能按需要成為活的話,成為自己或別人的幫助。

 這是祭司的重要職責和寶貴權利,以神活的話幫助和供應人,讓神的話充滿教會,使教會在黑暗世代仍然照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