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2017
十月

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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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五16)

 申命記重申第十誡時,特別提到「使你得福」;保羅在以弗書六章2-3節引述這誡時,闡釋這是第一條賜福、帶應許的誡命。「孝敬」有尊敬、尊重的意思,並在父母有需要之時幫助他們。緊接第五誡的典章還提到:「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廿一15)「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廿一17)從這兩節經文,可見不尊敬父母的嚴重性。對基督徒來說,孝敬父母關於屬靈生命的感覺。若有基督徒發脾氣罵父母,雖不會失去救恩,卻在靈裡失去與神的交通。

不順從父母的後果

 為何不尊敬、不順從父母的後果這麼嚴重呢?昔日神的兒子亞當背叛造他的神,他便代表了全世界的人,作不順從權柄的兒子。今天我們不是在亞當裡,而是在基督裡,應像主作順服的兒子。

 亞當的世代過後,挪亞代表全世界的人,因他也是全人類的祖先。洪水後,有一次挪亞醉酒,他的兒子含看見父親赤身露體,並告知兄弟閃和雅弗,他倆卻為父親蓋上衣服,於是挪亞咒詛含的兒子迦南,祝福閃和雅弗的後代。為甚麼後果這麼嚴重呢?因為含看見父親跌倒,不來幫助父親,反落井下石。神藉洪水審判了世界後,撒但第一件的破壞工作,便是叫人不順服、不幫助父親,這也代表不順從天上的父和權柄。

順從長輩的福氣

 在混亂的士師時代,卻有路得孝敬長輩的見證。那時猶大遭遇饑荒,拿俄米舉家遷到摩押。拿俄米有兩個兒子和兩個媳婦,其中一個媳婦名叫路得。後來拿俄米兩個兒子死了,她便叫兩個媳婦回娘家去,找個好歸宿。

 路得視拿俄米儼如親母,相依為命,孝敬她,不肯離開她,於是她們重回伯利恆。後來路得結識了她的親戚波阿斯,成為大衛和耶穌家譜裡的一個先祖,相當蒙福。

順從父母的表現

 第一,供養父母。孝敬父母的另一意思是供養父母,如同路得拾麥穗來照顧拿俄米。新約時,法利賽人質問門徒為何不洗手吃飯,耶穌反責備他們不守本誡,借事奉為由推搪不供養父母(參太十五1-9)。當主耶穌釘在十架上,祂仍不忘記地上的父母,叫約翰照顧馬利亞(參約十九26-27)。

 第二,順服父母。主耶穌年幼時逗留在聖殿裡,祂的父母折返找祂,祂便順服父母。順服父母這吩咐,不單是對已信主的父母,即或父母倘未得救,我們也要順服和尊重父母。

 回到以弗所書,提到教會生活時,保羅也教導我們作兒女的要順從父母。除了順服、供養和關心父母,我們更要為父母的靈魂著急,傳福音給他們,叫他們得救。當我們如此實行,教會便能作美好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