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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八月

八月
9

讀經:馬太福音六章1-8、16-18節

在暗中行善

 這段經文說到善事,與第五章有甚麼關係呢?「善事」這個詞就是「義」的意思,也就是五章的主題。六章開宗明義說我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人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天父的賞賜了。賞賜就是五章所提及的天國,父要將天國賜給人,因此我們要小心,以免失去父的賞賜。

 六章1節叫我們不可將善事行在人前,五章16節卻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這兩處經文是否有衝突呢?不是。五章說的是當人有天國子民的特質,就會自然流露像主的好行為,是不能隱藏的。六章說的是我們行善時的存心及動機,是做給人看,為要自己得榮耀呢?還是作在父面前,要得父的喜悅呢?還有,當我們活出神兒子的實際,彰顯天父的完全時,別人可能會稱讚、抬舉我們,我們就要戰兢恐懼,不要偷竊父神的榮耀,要將所有的榮耀歸給神。

 一方面我們要有父完全的彰顯,另一方面我們的存心動機是叫父得榮耀,如此就蒙保守,不致落在文士和法利賽人那可怕的光景裡。彰顯神及榮耀神就是人被造的目的,雖然人墮落了,但蒙了救贖就被恢復──以前是虧缺神榮耀的,現在卻是叫神得榮耀。求主叫我們純一,無論作任何事,目的都是叫父神得榮耀。若我們不純一,求主赦免、潔淨並恢復我們,在我們裡面重新造一個正直的靈,叫我們一直求父神的榮耀。

 主在六章1-18節舉了三個例子,說明「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這個原則。這三個例子是當時猶太人視為敬虔生活的三大實行,主就用這三件事來教訓門徒當怎樣行義才得父的喜悅,才從祂得著賞賜。

施捨的時候

 第一個例子是施捨的時候(2節),不可吹號張揚,叫人知道。文士和法利賽人在會堂裡、街道上這些人多的地方施捨,是故意要得人的榮耀,這不是神所喜悅的施捨。主鄭重地指出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原文的意思是他們已經充分收取了他們的報酬,因此從神那裡無所得。他們的施捨其實是買賣──買榮譽,買別人的稱讚,而他們已經買到了,所以將來從主就不會得著任何獎賞。

 雖然主責備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沒有否定施捨,因為舊約律法要求以色列人愛人如己,顧念窮乏人,也要善待寄居在他們中間的人。新約經文也說:「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十三16)「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10)我們顧念弟兄姊妹的需要,之後還顧念社會上窮人的需要,這是神所喜悅的。當我們顧念弟兄姊妹的時候,可以將財物放在奉獻包,投入奉獻箱,而非直接給對方,否則就是作在人前,已得著對方的感謝,而失卻了神的獎賞。

 我們顧念別人而給出去,其實是一個交通。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八至九章說到顧念聖徒的需要,乃是一個交通分享(Fellowship)。交通不單是分享神的話,給出去也是一個交通、一個分享。保羅出去傳福音,教會顧念他,就是與他在福音上有分,有屬靈的價值。故此我們要認識,當我們顧念肢體,藉著財物幫助他的時候,就是一個交通,因為大家都是肢體,彼此供應及幫助,這如同屬靈上的交通分享。希伯來書十三章16節更說捐輸是獻給神的祭,就好像把祭牲放在壇上獻給神,完全為著神,供神享用,讓神聞到香氣。這是我們對施捨的正確認識,一方面是與弟兄姊妹一同交通、分享,另一方面是向神獻祭、事奉神。

 主教導我們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意思不但是不在人前張揚,甚至隱藏到一個地步,連自己也要對付,不要覺得自己做了善事而沾沾自喜,好叫我們真是作在神身上,完全滿足神,將榮耀歸給父神,這樣的施捨在神面前才有價值。當我們在暗中施捨,不為人知,也不取悅自己,父會在暗中察看,將來報答我們。這裡的「察看」是現在進行式,父神一直在察看,不是找錯處,而是找機會來賞賜我們。故此,我們行事為人不是故意讓人看見,而是讓父神看見,討祂喜悅,得祂稱讚。

 如果我們羨慕並操練活在父神面前,就會時刻儆醒,脫離墮落的天性,小心不因人的稱讚而落在偷取神榮耀的試探裡。求主叫我們積極活在父神的察看之下,操練作一個專一求父神榮耀的人,今天拒絕從地上來的報答和稱讚,將來在神前蒙稱讚、得賞賜。

禱告的時候

 第二個例子是禱告的時候(5節),專指個人的禱告。我們為何要禱告呢?因為神的旨意需要我們的禱告,若沒有禱告,就不能實行神的旨意。行神的旨意,不是靠個人意志或能力,而是藉禱告倚靠神,祂是一切供應的源頭,促使我們能過正常基督徒的生活,在地上活出天國子民的樣式。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禱告是假冒為善,故意在人多的地方給人看見。當時禱告的形式是舉目望天,或是站著舉手禱告,很容易被人看出,這樣就不得天父的賞賜。主教導我們要進入內屋,關上門,在最安靜、最深處的地方禱告,不為人知,不被人騷擾。禱告的時候,身旁不要放著手提電話,除去一切的騷擾和打岔。真實的禱告是向父禱告,這才是父所要的禱告;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我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回報:

 第一,禱告的時候,會摸著神的同在,因為父正在察看。如果禱告完了,不覺得神的同在,表明這次禱告白費了,只是儀式而已。第二,有回應。可能神會照我們的禱告成就事情,或是以另一方向來回應。經過禱告,祂改變的不是環境,而是我們的思想,叫我們在同一件事上有不同的禱告,這就是禱告的回應。沒有暗中的禱告,就沒有這樣的回應,亦沒有這樣的改變。第三,神必在明處報答我們,就是將來主會按我們的禱告來報答我們。禱告是有賞賜的,這鼓勵我們要多禱告。

 這裡所說密室的禱告,必是定時的禱告。如果沒有定時的禱告,就是沒有禱告。一方面我們要防避法利賽人式的公開禱告,另一方面,更要建立一個真正的密室禱告,這是摸著神的禱告,叫我們在禱告中改變自己,並且推動神作工。

 我們禱告不可像未信的外邦人,用許多重複的話,即所謂「唸口簧」,代表無心無靈。禱告是與父神溝通,不是將自己所有事告訴神就完結。主禱文是很好的禱告範例,但如果只是因循地背誦就當作禱告,便變成「唸口簧」。此外,不要常為自己所需的衣食住行禱告,因為父是知道的。如果常常這樣禱告,就是外邦人的禱告,只求福利平安。求主恩待我們,叫我們在神面前學習個人禱告,為神的需要及旨意禱告。

禁食的時候

 第三個例子是禁食的時候(16節),就是放下自己合理的肉身需要,甘心為屬靈的事不食。禁食有兩方面的意義:第一,刻苦己身,謙卑自己,為自己或別人的罪求赦免,或為自己和教會的光景,求主施恩;第二,為神的需要,尋求神的帶領。聖經中有多個禁食例子,例如:摩西在西乃山上禁食四十晝夜,領受律法;保羅不吃三日,認罪悔改,專心尋求主;安提阿教會五位弟兄禁食禱告,尋求神對他們的帶領及方向。

 我們要為神的國和神的旨意禁食,不是為個人的需要。禁食的時候,不要讓人看見自己正在禁食,所以不能面帶愁容,否則就沒有果效。故此要提起精神,梳頭洗臉,使別人看不出自己正在禁食。一個禁食的人,神必顧念他的身體,沒有人會知道他禁食。當人為神的國度、神的子民、神的教會禁食禱告呼求的時候,天國是他們的,神必垂聽並報答,有一天會在神前有賞賜。禁食不能設下甚麼定規,要隨主帶領,但若沒有這個操練,就缺少了某些屬靈的質素和福分。

總結

 施捨、禱告和禁食這三種義行,來自主的教訓,基督徒需要好好操練。這三方面都是關乎到我們與神的關係,也關乎我們的存心。這段經文多次提到父,我們的人生應是活在父面前。父是一切的源頭,是我們所倚靠、所仰望的,一切供應、能力都是從祂而來。我們生活、動作、存留,就連我們能夠施捨、禱告和禁食都在乎神,祂引導我們,指示我們,加我們力量,叫我們一直聯於祂,求祂喜悅,過一個我父與我的生活。

 清心的人必得見神,這樣的施捨叫我們摸著神,這樣的禱告叫我們遇見神,這樣的禁食在神面前有價值。求主恩待我們,藉十架治死我們顯揚肉體的興趣、受誇耀的私慾,叫我們不求人的榮耀,只求父的榮耀。

(分區主日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