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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八月

八月
6

 創世記十四章1-11節主要講四王與五王的爭戰,為要帶出羅得與亞伯蘭。1-4節講出當時的背景:以基大老瑪為首的四王,住在近巴比倫一帶,統管住在鹽海一帶的五王,雙方相隔甚遠。五王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5-7節講出四王攻打五王之前,先征服約但河外一帶,即迦南地的北部和南部,可見四王的軍力非常強大。8-11節講出四王打敗了五王,繼續得勝,擄掠了所有財物,並一切的糧食。

 1-11節的背景為要帶出12節的內容:當四王征服五王之後,將所多瑪的人和財物一併擄掠,包括羅得和他的財物。所多瑪是罪大惡極的地方,羅得被擄是罪有應得的,因為他挪移帳棚到罪惡之城;他已被私慾牽引,落在罪惡中。在羅得身上我們都要學功課,不要將自己擺在試探中,有分於罪惡;只要與罪惡有一點點關係,人生必定被擄,作罪的奴隸。求主叫我們活在世上,不要為財物的豐富而慢慢遷移帳棚至所多瑪,與罪惡妥協。

軍事的得勝

 13-16節講出亞伯蘭的第一個軍事勝利:戰勝四王。雖然聖經只是簡單記載,但在13節我們可以看見神的手和作為,這是在神主宰之下發生的事:神讓亞伯蘭聽見羅得被擄去,他就率領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按人看來,亞伯蘭不應拯救羅得,因為羅得見利忘義,挪移帳棚至罪惡之城,被擄是應有此報。此外,亞伯蘭住在迦南,不牽涉四王與五王的領土,沒有必要介入這場戰事;他冒然介入,後果可以很嚴重。另外,四王的軍力非常強大,處處得勝,相反亞伯蘭沒有打過仗;雖然亞伯蘭有三百一十八個精練壯丁,但與四王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這實在是沒有把握勝利的戰爭,亞伯蘭隨時喪命於四王手中,非常凶險。

 在此我們看見亞伯蘭的愛心和信心,他不念舊惡,放下所有成見。即或羅得是罪有應得,但出於憐憫的心腸、愛弟兄的心,亞伯蘭將生死置之度外,招聚壯丁攻打四王,並且靠著神打勝這場看來沒有把握的仗。亞伯蘭對神有信心,相信神既然興起環境使他知道羅得被擄,也就相信神叫他能夠得勝。他將信心完全拋錨於神,正如約拿單與拿兵器的少年人一同與非利士人爭戰,約拿單說:「…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撒上十四6)此外,大衛打敗哥利亞,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 (撒上十七45)。亞伯蘭憑著信心爭戰,他在夜間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亞伯蘭本身住在希伯崙,直追到但,再到何把這最北的地方,相隔四百公里,可見亞伯蘭愛羅得的心是何等堅定,他一定要將羅得救出來。因著神的幫助,亞伯蘭大大得勝,順利救回羅得 (16節)。

鑑戒與榜樣

 羅得受了教訓,按理不該再住在所多瑪,但在十九章,我們看見羅得好像完全忘記被擄的事,依然在罪惡之城生活。在羅得身上,我們看見一個人如何受到財富的捆綁,以致牽涉罪惡而不能自拔。財富對羅得來說太重要了,他嘗過埃及的享樂和豐富,所以揀選約但河平原。後來遷居所多瑪,受了世俗、財富及罪惡的影響,不能自拔,最終成為失敗的義人。

 亞伯蘭得勝,不但由於他愛弟兄、信靠神,更由於他將人生的抉擇交在永生神的手中(十三章),讓神來顯明並定規。他先讓羅得揀選土地,而他所得的,則求神來保守、持守。當時亞伯蘭住在希伯崙幔利橡樹那裡,希伯崙是與神交通、聯合的地方,說出他先從神得著滿足和供應,並憑著這力量,有祭壇和帳棚生活,從神得著引導然後拯救羅得。亞伯蘭的得勝,是基於他背後的生活,包括他的揀選、與神的關係和交通。這是亞伯蘭第一方面的得勝:在軍事上戰勝四王。

屬靈的得勝

 第二方面是屬靈的得勝(17-24節)。亞伯蘭凱旋歸來,在沙微谷與所多瑪王和撒冷王相遇。所多瑪王是罪惡王,他是魔鬼的影子;麥基洗德是仁義王,預表耶穌基督。當兩王出來迎接亞伯蘭時,亞伯蘭先遇見麥基洗德,接受餅和酒的供應。餅和酒雖是普通之物,但在當時正切合亞伯蘭的需要,叫他飽足,裡面有力量,得著激勵。這位至高神的祭司也代表神,不但外面來供應亞伯蘭,而且帶給亞伯蘭很大的啟示和認識,使他知道所有祝福都是從這位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而來(19節)。亞伯蘭的得勝和成就,不是出於自己的熱心、能力和才幹,也不是由於三百一十八位壯丁的本領,乃是神將得勝賜給他,所以至高的神是應當稱頌的,所有榮耀、頌讚應歸給神。

 「至高的神」在17-20節共出現三次,說出這位神是至高無上、掌管一切,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我們若認識這點,在世為人就不會被許多人、事、物,或世界的變動、戰爭所影響。「天地的主」說出神是天地的擁有者,天、地、人和一切物質都是屬於這位主,所以亞伯蘭毋須爭取地土、人口和財富,就是這位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將四王交給他。求主在深處開啟我們,叫我們認識神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有主就夠了,裡面就穩妥,因為知道所信的是誰。亞伯蘭聽見了這番話,對神有啟示上的認識,以至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也就是奉獻給神,承認所有的勝利、祝福都是從神而來。

勝過試探

 亞伯蘭有了啟示和奉獻後,接著便面對所多瑪王的試探。21節的「人口」原文是靈魂,所以21節的另譯是:「你把靈魂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宇宙至高的君王,也曾受過同樣的試探:「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萬國的榮華)都賜給你。」(太四9)故此所多瑪王就是罪惡之王—魔鬼之代表。從古至今,仇敵常用這招數擊敗許多基督徒,使他們為著金錢而出賣靈魂。感謝神,亞伯蘭為神站住,但願我們都有他的宣告(22-24節),向所多瑪王說「不」,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立定心志。當我們有這宣告和立志,就容易作出正確的抉擇,如亞伯蘭說:「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23節)即使是最微不足道、最無價值的東西,只要涉及所多瑪王,只要有一點點不公義、罪惡的成分,一概不要,這是否我們的態度?亞伯蘭知道只要接受一根鞋帶,所多瑪王就會說:「我使亞伯蘭富足!」以致開了罪惡之門,與罪惡之王結合、聯盟,聽其命令,受其差使。亞伯蘭在這事上得勝,寧可一貧如洗,也不接受所多瑪王的賄賂,因他知道神必會供應他。神不但是天上的主,也是地上的主,因為在地上有亞伯蘭為神站住;因著亞伯蘭的見證,神的名被尊為聖,得著榮耀。

 我們都活在地上,都需要金錢,但從亞伯蘭身上我們有所學習:第一,拒絕一切不義之財,無論工作或交友都應清潔,否則就中了所多瑪王的詭計,將靈魂賣給他;第二,我們要看重人口過於錢財,即看重靈魂的需要過於物質的需要。如果出賣了靈魂,不理家人、親友及屬靈的事,便是本末倒置,不認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不認識誰是供應的源頭。我們不要將錢財擺在靈魂之上,不要被錢財牽引,不要貪財。貪財是萬惡之根,我們要從這些事中分別出來,仰望供應我們一切的主。

總結

 亞伯蘭不但在軍事上得勝,在屬靈上也戰勝了,叫我們有所學習:第一,不要輕看大祭司餅和酒的供應,換句話說,不要輕看每天看似平常的讀經、禱告、親近主,尤其當人生有成就時,緊記第一個要見的是麥基洗德,每天維持與主交通,從他接受餅和酒的供應,這是得勝的基礎。只有從神而來的供應—主的話,才能抵擋所多瑪王的試探。第二,願我們對神有更多、更深的認識。亞伯蘭的信心經歷、與神的關係,是一步步加增的,就如在十四章他才認識神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同樣,我們得救了、受浸了,就要不斷追求對神的認識,常常聽見神的聲音。當神向我們啟示,世界自然失色,財物的試探自然化為烏有。求主天天向我們開啟,叫我們認識他是誰,以至影響我們的人生抉擇。此外,願我們都學習有十分一的奉獻,將時間、精神和金錢都奉獻給神。十分一也可代表整體,所以我們乃是將整個人和一切所有的都奉獻給神。求主恩待我們,讓我們對主有如此的認識和經歷。

(分區主日聚會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