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1992
九月

九月
1

效法保羅:拒人篡奪元首的地位

 保羅說你們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切勿斷章取義把這一節取出來隨意解釋,說要怎樣怎樣學保羅。其實這裡的意思是說,保羅自己是尊重基督元首地位的人,他定罪擁護他的人,也定罪那些以他來代替基督作元首的人。我們該這樣的來效法他!

 使徒保羅叫我們效法他,就是效法他那樣的逃避拜偶像!

我實在相信主要把這點真理恢復過來,如此仇敵在我們中間就再無機可乘,主的元首地位才不會被任何人、事、物篡奪。親愛的姊妹們,你們有這樣的「特權」,可以在此為眾聖徒作這樣的見證。蒙頭不是一件外面的事,不只是「蒙」,更是「頭」的問題。我們在教會中都該尊祂為頭。

合一不是一律化

 林前接下去講到主的晚餐。在教會中的「一」是根據獨一的元首。絶對保守基督在教會中元首的地位,這才是教會一的根據。教會合一的見證,源於對基督元首地位的尊崇,若是基督元首不被尊崇,就再沒有一了。

 林前不光是講到頭,也講到身體。十二章說:「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4-6節)

 恩賜、職事和功用都有分別,但是靈是一位,主是一位,神是一位。在這身體裡,肢體的恩賜、職事各有分別,就是功用也有不同。在教會裡,聖徒都是不一樣的,每一個肢體都是不一樣的。而教會一的見證,不光是關係到獨一的元首,也是在許多不同的肢體中有同一的見證。教會不正常的光景就是,有人、事、物取代了獨一元首的地位,而且使所有不同的弟兄姊妹一律化。

 很多時候人所強調所謂的「一」,其實完全是外面加上去的一律性,要叫每一個肢體都是一模一樣,這並不合乎聖經的思想。因為恩賜原有分別,教會中沒有兩個聖徒是完全一樣的,但靈是一個;職事雖有分別,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但是神是一位,下文接著用人身上各個肢體來作比方。

只證明肢體各有不同功用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十二14-21)

 以前我聽過這樣的說法,說林前十二章所講的身體是非常特別的,是各個肢體都會說話的,你看腳也會說話,耳朵、眼睛和頭也會說話,所以在教會裡每一個人都要說話,而且非說不可…

 但你仔細讀一下,他說「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那麼腳說的話算不算數?保羅說「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所以腳講的不算數。原諒我說得粗俗一點,就是腳在那裡不知所云。(英文形容人講話不知所云,就是「把腳放在嘴巴裡面」。)

 這一節聖經豈不正說明不要勉強兩隻腳作嘴嗎?身體沒有腳站不起來,不能走路,所以不要勉強一雙用來走路的腳來作一張講話的嘴巴。

 再看眼睛講話也不算數。下文說「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21節),因為身體還是用得著手。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說來說去都不算數,都是不知所云。

 這一章恰好是證明,身體上不是每一個肢體都是講話的;只是證明說,身體裡有許多肢體各有不同的功用。

功用不同,不可藐視

 人的天性都喜歡別人像自己一樣,總是輕看異己。所以保羅再講到主的晚餐時說,你們怎麼藐視神的教會呢?教會就是眾聖徒,將弟兄姊妹拿走了就是沒有教會了;藐視教會就是藐視聖徒。為甚麼有人會藐視聖徒呢?因為他跟你不一樣,因為手跟眼睛不一樣,所以眼睛就藐視手;腳跟頭不一樣,所以頭就藐視腳。

 林前十二章指出恩賜、職事、功用雖然都有分別,但是靈是一位,主是一位,神是一位。換句話說,在每個不同肢體裡面有真正的一。

 教會裡的一,必須是尊重元首而有的一,也必須是寶貝每一個肢體的那個一。當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被看作不可缺少的,這裡才有「一」的彰顯。

 千萬不要以為人人都是一樣,都千篇一律了才有一。「若全身是眼,從那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那裡聞味呢?」(林前十二17)若都是一種肢體那就不是身體,不但不是,反成了怪物。願主憐憫,讓我們看見在這裡有一的見證,乃是因著有基督為元首,和許多各有不同功用又不可缺少聖徒。

追求滿有包容的愛

 林前十三章就說要追求愛。我們都是偏愛,天然的愛充滿選擇,難得有包容,但神聖的愛是凡事包容。我們都需要追求這樣的愛。

 以往有人引用林前十四章作為教會聚會的標準,作為鼓勵人人在聚會中講話的根據,但剛才已看見,身體上的肢體不是每一個都說話的(林前十二),若有這樣看見,對十四章的實行也就有更清楚的領會。

 十四章說:「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啓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26節)過去這一句常常被強調解作「人人都有,所以人人都可以說話」;然後又從廿六節跳到卅一節:「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但是別忘了中間還有廿七至三十節。

三次閉口,意義深長

 保羅在十四章裡就有三次叫人閉口,意義深長。他說「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繙出來;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27-28節)

 換句話說,就是有的人不一定要說,頂多兩三個嘛,而且若沒有人繙就要閉口。「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啓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29-30節)

 不僅說方言的沒有繙譯就該閉口,就是在聚會中作先知講道的人,也頂多只要兩個或是三個人,其他人要慎思明辨,換句話說,其他的人不要說了。若是旁邊坐著的得了啓示,那先作先知說話的人就當閉口不言,可見即使先知講話也只有兩三個人,而不是全會眾個個都講。

 下文說「因為你們(指會眾當中有先知職分的人,不是指全體會眾)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前面已經講過了,聚會中只有兩三個人按著次序講。再仔細讀下來,也不是每一次聚會都要求人人說話,成了一個作法。你若是把一個作法勉強加到教會當中,就會使所有的肢體一律化;叫作腳的、作耳的、作眼的,統統都作口講話。你若是勉強人去盡不是他那份功用的話,就是強人所難。

 所以不要過分強調說,在聚會中要求人人說話是有聖經根據的。這並不是說我們就此坐在那裡不講話了,以後在教會聚會裡大家都緘默無聲,而是說要尊重每一個聖徒的那一份。人人在主面前都應有學習,主若有帶領,當然應該順著主的帶領去說一點,如果主給我們有幾句簡單的話,我們就照著主給的去說,但絶不是一種固定的標準作法。

寶貝每人不同的一份

 我們必須寶愛每一肢體的那一份。教會裡的那個一,乃是基於獨一的元首,卻是不同的肢體。有好些聖徒他們不是口,但他們服事的那一份可能很少人能夠取代。

 哥林多教會的急務,就是尊重元首基督的地位,寶愛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若是對基督元首的地位有任何篡奪,對基督身體上某一肢體有任何藐視,就會引致教會中許多難處。所以當時保羅點出了擘餅聚會的兩方面:用主的筵席表明主元首地位的重要性;用主的晚餐表明基督身體上每一個肢體的必要性。若我們能看準這個,教會就能很正常的往前。

為教會迫切的需要而奔跑

 這次我讀哥林多前後書,主給我兩個詞,一個是「奔跑」,一個是「行走」。人在緊急關頭就奔跑,在平常日子就行走。保羅在林前說,「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絶了。」(九26-27)保羅是奔跑的人。為甚麼奔跑呢?

 人在緊急的情況下才奔跑,比方有了火警,居民就要急急的跑,這個跑就表明事態嚴重,非比尋常。昔日哥林多的教會非常不正常,情形非常緊急,所以保羅需要大聲疾呼,需要奔跑。

 那怎麼跑呢?林前提到有兩方面,一方面要逃避,一方面要追求。

 一面要逃避消極拜偶像的事,一面要追求積極的愛,這是當今急務。保羅後來寫到提摩太前後書也是一樣,說到要逃避也要追求,「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二22;參:提前六11)

 今天是非常的時候,教會的情形非常急迫,我們都需要起來逃避,也要起來追求。主把我們放在教會中,可以和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如此主元首的地位在教會中就要被尊重。更寶愛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在教會中有這樣的彰顯,才能有一的見證。願主憐憫我們。

(一九九二年九月朱永毅弟兄講於香港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