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太九36) 福音的靈乃是出自對人的感覺。 若佈道會完畢,福音的靈就停止,這就不是真實的負擔。有人來佈道會,你有負擔傳揚;沒有人來,你仍是滿有感覺,為人繼續禱告。只要有一個人仍在流離,只要有一個人仍在困苦中,只要有一隻羊仍沒有牧人,我們仍要興起憐憫。 福音的火,不該因佈道會的完結而熄滅,只要身邊有一個人都未信主,只要你的家人、同事還有一個未得永生,你就該憐憫,就不能罷休。 神所在意的,乃是那一個對人的感覺,不因佈道會的出現或結束而改變,那才是對的負擔。 試看路加福音十五章是充滿歡樂的一章,分別用四個歡樂的詞,來形容得回一隻羊、一塊錢和一個兒子的暢快。一隻羊被尋回,找著的人就「歡歡喜喜」扛回家,與鄰舍「一同歡喜」(5-6節);一個罪人悔改,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7節)。一塊失錢得回,婦人也請鄰居和她「一同歡喜」;「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歡喜」(9-10節)。 一個浪子回頭,全家吃喝「快樂」(23-24節),最後全章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為結語(32節)。 每一位站在主面前承認救主的人,都是「這個兒子」,因此要尊重每個靈魂的悔改。 哪裡有「這個兒子」,那裡就仍有我們的憂心和代禱。我們的負擔不是佈道會的活動;我們的負擔乃是屬於父的人,屬於主的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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