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神的救贖 神拯救我們,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麼簡單,好像神把大手一伸,就把我們從大海裡救到天上。人墮落,一面墮得太深,一面人也變得太複雜,所以神來拯救我們,不單要把我們從墮落極深之處拯救出來,還要把我們身上墮落的毒素除盡,使我們恢復單純。不但如此,神更要以生命變化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得以更像神。這種拯救我們自墮落到像神的工作,就是神的救恩。救恩所包括的極其寬廣,希伯來節二章中,稱之為這麼大的救恩! 在神的救恩中,有一部分拯救的工作,是針對著我們墮落光景的,聖經稱之為救贖。人犯罪、墮落,對人本身是痛苦,是悲哀;對神那面說,乃是觸犯了神的公義,落在神公義的要求之下,必須付出適當的代價,公義的要求才得滿足。這個要求是要我們死,而我們付不起這個代價,因此在神的救贖中,需要替我們付這個代價,把我們從公義的要求下,贖了出來。我們這些蒙神拯救的人,當知道我們怎樣被贖,並且知道神贖我們,付了多大的代價。 慈愛與公義 許多人承認自己犯過罪,承認自己是罪人,但是認為只要人悔罪改過,神就會赦免,何必還要甚麼赦罪的代價?我們的兒女犯了錯,只要在父母面前,認自己的錯,說下次再不敢犯了,作父母的都歡喜不迭,立刻饒恕孩子們的錯。難道慈愛的神,不是更能赦免悔罪改過之人嗎? 這種理論,光就著愛這方面是很對的。人犯了罪,向神說一聲對不起,我懊悔了,下次不再犯了,求你赦免我,在神的愛這方面說,他當然願意赦免你,願意你不受罪的刑罰。但不要忘記,神是管理宇宙的主宰,他是在那裡作神。他不但有愛,他還有公義,光有愛而沒有公義,宇宙就沒有章法,沒有次序,一切都要大亂。照著他的義,不能因你懊悔、你道歉,就隨便的赦免你,他的公義對犯了罪的人有一定的要求,若是不滿足那個要求,神也無法赦免,若不然,神自己陷入不義,但是神不能不義。 從前在南京有一間很有名的女子學校,校長熱心教育,愛護學生,並且辦事很認真,把學校辦得非常出色。學校中有好多條校規,要大家必須遵守。學校的大廳旁,陳設著一個大花瓶,看起來非常雅致。有一天,有個學生因為過於高興,行動一放肆,把這個花瓶打破了。按照校規,損壞了公物,就得照價賠償,但是那個學生很窮,賠不起五塊錢。這個作校長的,這時就很為難。按照規規,損壞了公物必須賠償,不要她賠就抵觸校章;要她賠她又賠不起。校長考慮之後,自己拿出五塊錢來,替學生付了賠償,維持學校的規章。 神在宇宙中作神,有他公義的法則,他要赦免我們的罪,必須讓罪人付出公義要求的代價,否則不能赦免。基督來作我們的救主,也要來替我們付出贖價,好叫神公義的要求滿足,我們的罪得赦免,如此方能合乎神的公義,也成全了神的愛。他的救贖之功,就是上了十字架,為我們受死。我們犯了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除非死才能滿足公義的要求。可是我們又死不起,因此基督毅然的去死,好替我們付出贖價,贖我們脫離神公義的要求,叫我們的罪得著完全的赦免。 有人說,十字架是橫直兩條木頭架成的,一條代表神的愛,一條代表神的義。對於我們的罪,神的愛要赦免,神的義則不許可。在這愛義相衝突的地方,基督為我們死了。他一死,我們的罪得赦免,神的義得以維持,神的愛也顯明。 全備的救恩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還不光是為我們付了罪的贖價,不光是把我們從公義的要求下贖出來。光是赦罪,還是救贖得不徹底,因為我們身上還有墮落的天性,還會繼續犯罪,因此基督不但為我們死,還要為我們復活,基督這種死而復活,就把救贖之功作得完備,把我們救贖得徹底。 完全的救贖是:一,基督替我們死,消除了我們一切的罪。二,基督帶著我們和他一同死了,解決了我們這個犯罪的人,罪在我們身上沒有權勢了,因為我們已死。這是羅馬書第六章六、七兩節清楚說明的。三,基督復活,又使我們和他一同復活,使我們有個新生命,也有一個新生活,使我們脫離罪惡生活,脫離黑暗生活,歸向光明,歸向神。 基督和他死而復活的能力,以後又天天在我們身上作救贖的工作,把我們裡面的墮落、敗壞、衰老、陳舊,天天加以消毒,代替的是喜樂、光明、剛強、 飽足、平安、新鮮…等等。我們每逢有些想法或意念,例如驕傲、嫉妒、紛爭、虛榮、損人,貪婪等等情形的時候,基督就光照我們,叫我們覺得,叫我們看見自己這些出自墮落的因素,因而接受基督的死,把這些因素殺死、消毒,基督的復活又帶給我們生命平安。這樣的經歷,天天在我們身上發生,叫我們天天蒙到救贖。基督救贖之功雖然一次完成,但是救贖的作用,一直的在我們身上執行。 最後,剩下我們的身體還留在墮落的情形中,還會毀壞,還會進入墳墓。但是主耶穌還要再來,他再來的時候,連我們的身體也要得贖,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三節,說到主再來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原是「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不但是不朽壞和不死的,更要改變成榮耀的。所以基督的救贖之功,是救我們的全人,包括我們的靈魂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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