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號聲

2018
十一月

十一月
21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7)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六章十七節中說:「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他這裡所說的印記,和以弗所書中兩次說的印記不同。這裡所說的印記是印在身上,以弗所書所說的是印在人裡面的最深處。這裡的印記稱作耶穌的印記,以弗所書的稱作聖靈為印記。這兩種印記代表兩種不同的意義。

印記的意義

  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印記,是每個基督徒在得救的時候就有了。從那時起,這個印記使他在性質上起變化,達到神的民被贖的目的。但是基督徒身上不一定都有耶穌的印記,因為這個印記,是後來加上的,有的人有,有的人沒有。耶穌的印記不關係人的性質,而是關係人的身分,叫人看見之後,就知道這個人不但是基督徒,也知道他是哪一種的基督徒,因為他身上有耶穌的印記,叫人看得出來。

  這個印記叫作耶穌的印記,不叫基督的印記。耶穌是代表卑微、受苦、被輕看、被厭棄的意思,基督是代表尊貴、榮耀、被高舉、有權能的意思。耶穌的印記,印在人的身上,說明這個人是屬於卑微的耶穌的。這個人不是被人高舉,不是被眾人歡迎,沒有耀武揚威,沒有顯揚的名聲。這個印記也說明他忍辱負重,常被藐視,受人厭棄。他不為自己打算,不求自己的利益,只忠心跟隨耶穌。他為耶穌撇下了一切,付出生命的代價,作耶穌的奴隸,放棄自己的自由。保羅說,他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就是這一種印記。

烙上印記

  這種印記也不像聖靈作印記那麼舒服、滋潤,因為這種印記是烙上去的。在古代,作奴隸的人身上才帶有烙上去的印記。燒紅的鐵印一旦烙在奴隸身上,一生都不能去掉,他永遠屬於他的主人。耶穌的印記也是這樣,不是畫在表皮上,乃是烙印在身上,無法去掉,這個人永遠屬於耶穌,耶穌知道,自己知道,人人也都知道。

  當保羅寫加拉太書的時候,他身上已經烙上了耶穌的印記了。他曾經為耶穌和他的信仰,被人扔過石頭,幾乎打死;被人鞭打過,遍體鱗傷;常常捱飢抵餓,常冒風霜雨露之苦。身體上的傷痕,和心頭上的創傷,明顯的在他身上烙上了耶穌的印記。有了這個印記,標明出他是耶穌的奴隸。他的身分、性命、用途,完全為了耶穌。無論誰都不可去干擾他,也不可能改變他,因為他已經烙上了耶穌的印記。

  我們信了基督耶穌,罪得赦免,得以與神和好,享受神的愛和屬天的一切祝福。我們的心境快樂、平安、光明,又有永遠的生命。我們是世上最幸運的人,前途無限光明,不必再有他求。但是神那面怎麼樣呢?神的旨意怎樣成就呢?愛神的人就聽到神呼召說:「把你的一生獻給我,好成就我的旨意。」神喜悅一切信他的人,更喜悅那些身上帶著耶穌印記的人。只有這些人,叫主的心滿足,叫神的旨意成就。我們不但傳叫人得救的福音,也要呼召得救的人,甘心作主愛的奴隸,拋棄自由,烙上耶穌的印記。

作主的奴僕

  耶穌是我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信仰。我們信他是神的兒子,是成為肉身的神,也是人的兒子。信他所行的一切神蹟,所說的一切話。信他在十字架上死是為我們擔罪,信他死後第三日又復活(不是精神不死,乃是連身體都復活了)。信他成為賜生命的靈,因著我們相信,就來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我們成為神的兒子,裡面有永生。信他牧養帶領我們的一生,信他把我們建立成教會,就是神的家,是基督的身體。信他還要再來,要建立一個基督的國,也要建成一個新天新地。這些是我們的信仰,我們為這信仰賣了身,作了這信仰的奴隸。反對、逼迫、引誘、欺騙,都不能使我們放棄信仰,反而一生只為我們的信仰效力,因為我們為耶穌、為信仰,甘心作了奴隸。

  

  有一個詩人曾寫了一首詩,抒發他的感觸:

  

  一、眾人湧進主的國度, 十架少人負;

   眾人爭奪主的賞賜, 世界有誰辭?

   人雖無心走主道路, 仍想主祝福!

  二、眾人都慕得主榮耀, 羞辱少人要;

   眾人都愛同主掌權, 損失有誰願?

   幾乎無人因主緣故, 看萬事如土!

  三、多人都貪享主甘旨, 少有願禁食!

   多人都喜登主寶座, 少有願飄泊!

   同他唱詩雖然有人, 儆醒卻不能。

  四、眾人都想同主高貴, 卑賤卻都畏。

   當主凡事為他預備, 他就大讚美;

   當主稍微求他一點, 就立發怨言。

  五、但那誠實愛主的人, 禍福都不問,

    就是他們寶貴心血, 也願為主捨;

   求主給我這樣心志, 赤忠忘生死。

  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之人,不僅在感情上全部傾向耶穌,對於信仰,更是經過慎思明辨,而堅持到底。保羅那個時代,看到猶太教來迷惑信徒,歪曲純正的福音,就以堅定不移的態度,與猶太教抗爭,保持信徒在信仰上的純正。在今天,更有一些謬誤的道理,歪曲真理,迷惑聖徒,更需要我們這些身上帶著耶穌印記的人,忠心於我們的信仰,為真理打美好的仗,使主的旨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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