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聖經告訴我們,人有靈、魂、體三部分。這三部分互相配合,緊密組合就成了一個活的人。這三部分中,靈應該作主體,魂應該配合靈,身體也應該配合魂,就過個正確的基督徒生活。我們當注重靈,也應當注意我們的魂。 當初神給人造了個十分奇妙的魂,這個魂就是人的生命,也是人的個格,就是人的真我。每一個人生出來,有他獨立的生命,有他的存在,有他的個性,有他的地位、權利,也有他的責任,以及他該盡的義務。這一切,都與他這個魂有關。聖經有時計算多少人,是以魂為單位。創世記四十六章二十七節,說到雅各家來到埃及的共有七十個魂。 人不但是以魂為單位,存在於世界上,而且神愛世人,是愛世上的每一個魂。每一個人都不可看輕自己的魂,魂是神愛的對象,在宇宙中有重要的地位。魂能左右這世界的前途,能使神的旨意或成功或失敗,因為神的計劃和工作目標,都在於人,就是人的魂。 魂的三部分 人的魂大體上可分三部分,就是人的心思部分、意志部分和情感部分。每一部分都有許多複雜的作用,三部分組合起來,就構成一個奇妙無比、深奧無倫的人之魂。 魂的心思部分作用最大,它的功用主要的是會思想,會打算,有知識,能記憶,會想念。人單憑著心思,就能上天入地,遨游太空,或鑽入原子之內,上下古今,自由飛馳。而且又能創立許多理論、哲學、主義、學說等等,都是由心思生產出來的。 意志部分乃是人作出定規的部分。你願意或是不願意,向前或是退後,肯或是不肯,進行或是放棄。當你要不要信基督,那個信或不信,都是由你的意志來作最後定規。 情感部分乃是人的愛與恨的部分。人能愛,能有羡慕、喜好、快樂、甜美、安慰…這些正面的感覺;人也能有恨、討厭、煩悶、傷痛、愁苦、寂寞、憂愁、惱怒、昏沉…等反面的感覺,這些情感的事情,都是魂作用的一部分。 魂這三部分,因為各自都有它複雜而美妙的作用,所以三部分配合起來的時候,就呈現出五花八門、形形色色的人生。人所以能凌駕在一切動物之上,就是因為人有個更優越的魂。 治死魂生命 我們蒙到神的救恩之後,基督在我們的靈裡作了生命,我們的魂就須作重大的改變,來適應我們的靈。我們在沒有基督之前,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生命,生活行動都出自我們的魂。但是我們信了基督,在我們信的時候,那個「我」,就是魂作生命,已經與基督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後活著不再是「我」了,我已結束。這是神的奇妙救法,我們必須信,必須接受。 同時,我們也接受了基督作生命,基督作了我人生的主。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羅馬書六章六節說:「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八節又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魂生命死,基督生命活,是新約的特色,是基督徒的生活秘訣。基督在靈裡作我的主人,他從我而活。 我已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我的魂生命死了,不是指我的魂沒有作用了,不,我的魂照舊有作用,不過不再作我的主人和我的生命。我的思想、意志、情感仍舊有功用,但是今後服在靈的下面,聽憑靈的帶領,因為靈是主人,靈是生命。我們作基督徒作得對不對、好不好,那個訣竅,就在你是否把魂的功用服在靈下,讓基督作你的生命。 哥林多前書,是寫給一些失敗的基督徒的信。他們在許多事情上失敗,失敗的原因,歸納起來,都是因為他們的魂,未能歸服得好。第三章一節有兩個名詞,一個叫作屬靈的人,一個叫作屬肉體的人。這兩種人的分別,就在於你的魂歸在哪一面。若是魂歸附靈,以靈為主為生命,就是屬靈的人,就正確。若是魂歸附肉體,聽肉體支配,像那些失敗的哥林多人一樣,就是屬肉體的人。所以三章三節說,你們仍是屬肉體的,所以在生活上失敗。我們的魂,在我們基督徒生活上,地位非常重要。新約聖經,從羅馬書到猶大書,二十一卷書信,都是指引我們,生活不要憑肉體,應當憑靈而行。 服在靈之下 若是我們的魂服在靈之下,為靈使用,魂就有極大的作用,因為神在新約時代的工作,幾乎全部都要藉著人,通過人來作的。新約時代,神說要對人說話,固然根據聖經,也要藉著人,通過人的魂,再向人說話。人聽到神的話不是一些謎語、咒語、不可理解的話,乃是一些有思想,有意志,有情感,是人可以明白的話。譬如新約聖經,神是藉著馬太、馬可、路加、約翰、保羅、彼得等人,還要用他們豐富的思想、堅強的意志和充沛的感情,說出人可領會、可理解的言語,放在聖經中。這些話雖然是馬太等人寫的,但是神說這就是我的話,是不可更改、不可加也不可減的。 所以神的靈配合著人的魂,是新約時代最美麗的光景。光是靈就沒有發表,光是魂也沒有意義,魂把靈發表出來,才顯出神的智慧、豐富、榮耀、尊貴。我們重看我們的靈,我們也當重看我們的魂,因為魂要被靈更新,作靈的彰顯。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三和二十四節說:「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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