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十字架的呼召

十架人生路(四)

2007
七月

七月
8

 在職特會共有六堂信息,首三堂重在真理,後三堂重在實行。我們首先從十字架的呼召,來看如何走十字架道路。

主的呼召

 當主在地上被介紹是神的羔羊時(約一29 、36),就有人來跟從他,但這是初階的、熱鬧的、群眾式的跟從,他們的特點是:看見主行神蹟,能醫病、趕鬼、變餅叫人得飽,覺得主的話有道理。這班人跟從主,卻不認識十字架的道路,所以不能主觀地經歷主的能力。他們很喜歡聽主的道,但聽是聽了,卻不明白;他們的心蒙了脂油,不會追求更多。此外,他們要得餅,得主的幫助;若沒有餅吃,且聽不明白,就會退去(約六26、66)。彼得雖然有許多失敗和軟弱,但他對主的認識和經歷與群眾不同,也願意跟從主,正如他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 68)這才是走十字架道路的人所要認識和經歷的。主不是單來幫助人,作人的朋友;主要作人的救主,得著跟隨羔羊的人,所以主要來呼召人。

 當彼得、約翰認識主是彌賽亞,主就呼召他們:「來跟從我。」這不是因著得幫助而跟從,乃是回應主呼召的跟從,他們就捨了船和網,別了父親,撇下所有來跟從主(太四18-22)。真正的跟從主,要從群眾式的初階跟從進入另一階段,要完全轉向主。已往你是主人,主只是你的助手,但到了另一階段,主要你將所有的撇下,主來作你的一切。網代表謀生的工具,船代表資產,父親代表地上的親屬、家庭關係;跟從主必須對主有絕對的態度,願意為主撇下這些。其實一切都是主所賜的,我們若據為己有,這些事物就成為我們跟隨主的攔阻。我們若沒有為主撇下、向主奉獻,那麼對付天然、肉體、己、世界…都是枉然和抽象,因為沒有這階段,就不會有此經歷。

撇下所有

 在馬太福音八章19-22節,主對要跟從他的人說,若要跟從他,就沒有枕頭的地方;又說,不要等到地上所謂合理的事都妥當了,才來跟從主。路加福音五章1-11節記載,彼得雖曾遇見主、跟從主,但他還沒有撇下一切跟從主,仍然回到自己從前的生活中。這時主向他顯現,他再一次遇見主的真實和大能,就有一個反應:「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彼得認識主的真實和榮耀,同時認識自己的不能,達不到主的要求,但主並沒有因他的軟弱而放棄。人只要有願意的心,主就來呼召:「…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10節)從此以後,彼得不要得魚,不再為地上的事而掛慮、打算、生存,他要得人,這是神的心意。主呼召彼得與他同負一軛,與他同路,不要再為生存而消耗一生。工作、財富和家庭,是神託付、賞賜給我們的,卻不要讓這些取代了主;我們有否捨去船與網、別了父親、撇下所有跟從主?

 主來到地上,作人的救主來救贖人,也作人的朋友來幫助人,同時他還要作人的主,叫人一生跟隨他。我們的一生有否讓主得著,讓耶穌在心中作主?若我們沒有將一切奉獻給主,沒有撇下所有來跟隨主,人生仍會有許多重擔。若沒有主,財富、名利、兒孫滿堂都是虛空,惟有主才是我們真正的滿足、喜樂,無人無物能與主比擬。願我們都答應主的呼召,立定心志,甘願奉獻一生跟隨主。

更深呼召

 有了這第一次基本的跟隨,就有第二次進深的跟隨。「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4-26)這是主對門徒更深的呼召,不是外面撇下的呼召,乃是要整個人內在的撇下。主呼召人,不單要人有外面的撇下,更要撇下內在的己,背十字架來跟從主。「生命」的意思是魂,包括意志、情感、思想;「喪掉生命」就是要撇下整個人,進入像主的生命,走十架路。主在說這段話之前,父神已啟示彼得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太十六16),是神所膏的,要完成神的工作。接著主就說,他的工作是建造教會,在地上得著一班人跟隨他走十架道路,對付撒但、魔鬼、陰間的權勢。父啟示主的身分,主啟示他的工作,然後主指示他要走的道路:受苦、被殺、復活,成為神的羔羊,走上十字架的道路。同樣,每個跟隨主的人都要走相同的道路,整個人的魂生命都要經過十字架,心思、意志、情感、愛好、趨向都要跟從主,喜歡像主的喜歡,思想像主的思想。

 我們看看自己,實在一無是處,即或我們以為有的優點,如溫柔、剛強、愛心等,都可能成為主的攔阻。當主說自己要受苦、被殺、復活,彼得就拉著主 (太十六21-22),說這事必不臨到主身上。彼得攔阻主,是因為他愛主,認為主不可以死,可見愛心也會攔阻主走十字架的道路。同樣,教會中若人的愛太多,就叫人很難完全跟從主,例如主量給某肢體艱難的環境,你用愛心幫助他,為他開路,結果反而攔阻他走十架道路。有時候我們的禱告也會落入這光景,例如一患病就只求主醫治,沒有求主指示所要學的功課。求主叫我們有更深的啟示,不要憑著天然的愛心來幫助人,而是憑著主的生命,引導人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才是真正的愛。

喪掉自己

 彼得的愛經過考驗,顯出它的性質,接著在馬太福音十七章1-8節,主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上變化山,在山上顯出他的榮耀,有摩西和以利亞向他們顯現,與耶穌說話,談到主去世、得榮耀的事。彼得見到主的榮耀,卻聽不清楚他們所講論的,就說:「主阿,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彼得知道主來到地上,最終要進榮耀裡,現在主已在榮耀裡,就不需上十字架了。然而,主知道父不要他走捷徑,而是必須經過受苦、被殺、復活,最終才進榮耀。故此,父神在彼得說話之間,就打斷他的話,不讓他繼續亂說。

 彼得有奉獻的心志,但沒有啟示,結果攔阻主走十字架道路,父神就題醒彼得:「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人的意見、領會、判斷和思想都不可靠,我們要聽主。彼得在馬太十六章所犯的毛病,就是聽了撒但的話,在愛裡攔阻主上十架;在十七章的毛病,是自以為很有啟示,其實沒有聽主。經過這兩件事,彼得還是沒有明白,到了十七章 24-27節,他又犯錯了。父神已說了要聽主,但當有人問彼得:「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麼?」他不單沒有聽主,也忘記了主的身分,關於主的事連問都不問,就自己作主了,於是主要他去釣魚,藉此好好反省。到了十八章,門徒就問耶穌:「天國裡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告訴他們要作謙卑的人,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爭大是我們意志的問題,在骨子裡我們都想大,高抬自己,但主要我們學習謙卑。從門徒的反應裡,我們看見我們的愛心有問題,是出於撒但的;我們的思想自以為有啟示,其實不懂主的意思,以致會攔阻主;我們的意志是要出頭,高抬自己,注意自己的主張,並沒有背十字架。

天天背十架

 馬太十八章15節講到被人得罪要作兩件事:一是指出他的錯,二是要得回弟兄。在教會中難免有被人得罪、傷害的機會,若我們在愛心裡,為要得回弟兄而指出錯誤,這是出於真正的愛。若弟兄不聽(16-17節),不要因此放棄,需要有兩三個人在神面前同心合意為他禱告(18-20節)。接著彼得進前來,問耶穌當饒恕人多少次(21-35節)。在日常生活中,實在滿了這樣的人際關係,會有得罪人、不饒恕等等的事,其實這些環境都是特別為你而設的,要將你天然的愛心、主張、意志、出頭、不饒恕人都一一顯露出來,叫你更認識自己。

 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每天的生活都有主量給我們的環境,要我們走十字架道路。願我們都活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個環境裡,都準備背十字架。願主為大,無論任何事情發生,都沒有自己的愛心、主張、想法、饒恕、胸襟;所有從我出來的都不可靠,求主除去,我們要聽主。不合理的環境和際遇都是出於主的,願我們都服在十字架之下,答應主的呼召,學習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

(全教會在職特別聚會第四堂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