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前書十六章1-12節
哥林多前書十六章論到錢財的奉獻(1節),提醒我們要給出去,過一個奉獻的人生。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2節)每逢主日,我們要預備心靈,獻上讚美,也要預備財物獻給神。 財物的奉獻,源於亞伯拉罕把所得的獻上十分一(創十四20);雅各流亡期間,也曾向神許願:「…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廿八22)到了摩西頒佈律法,奉獻十分一成為律法要求(利廿七30、32)。當神的子民都奉獻,神的家就有糧,神要敞開天上的窗戶,傾倒祝福,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新約時代,主耶穌同樣教訓我們要給出去,必然蒙福:「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
神要求我們不論貧富,都要奉獻。列王紀上十七章記載,先知以利亞照神的吩咐來到一個寡婦家中,請求她拿點餅給他。婦人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神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裡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作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以利亞對她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作吧!只要先為我作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作餅。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婦人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裡的油也不缺短。當我們先來奉獻,神就供應無缺。 馬可福音十二章記載,一個窮寡婦奉獻了兩個小錢,主就稱讚她,說:「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所以我們不是有很多錢才奉獻,乃是現在就奉獻;艱難中的奉獻,更顯明神的恩典。正如馬其頓眾教會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林後八1-2)。 回顧教會歷史,聖徒在困難中的擺上,神必加倍賜福。尖沙嘴聚會所於一九五一年落成,當年聖徒大多從內地逃難來港,經濟拮据,生活艱難,但為著興建聚會所,人人竭力奉獻。這是馨香的活祭,果效存留至今,今天我們乃是坐享其成。之後陸續購置聚會所,其間經歷不少經濟困境,例如亞洲金融風暴、沙士疫症、金融海嘯等,聖徒同心禱告、奉獻,主就大大祝福,教會不斷開展。
「及至我來到了,你們寫信舉薦誰,我就打發他們,把你們的捐資送到耶路撒冷去。」(3節)當時耶路撒冷遭遇饑荒,需要聖徒的捐助。神的心意是要我們顧念窮人,祂「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林後九8-9)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二10)願我們都像保羅一樣,熱心顧念窮人。我們要留意有需要的聖徒,例如正面對失業、重病等困難,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實行彼此相愛(約壹三18),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十三16)。 除了奉獻錢財,也要奉獻時間,多作主工,像保羅和提摩太:「若是提摩太來到,你們要留心,叫他在你們那裡無所懼怕;因為他勞力作主的工,像我一樣。」(10節)求主得著我們,一生奉獻給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