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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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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讀經:哥林多前書七章17-24節

這段經文最多出現的字詞是「蒙召」(共八次),我們信主得救那一刻,就是蒙主呼召歸向神。「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17節)神為我們安排的環境,各有不同;保羅教導我們,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就要守住這身分。
守住身分 人生屬主

何謂守住蒙召時的身分?保羅舉出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受割禮:「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18-20節)受割禮的猶太人信了主,仍是猶太人的身分,不要廢掉割禮;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信主,就不用受割禮,因為外面的割禮算不得甚麼,裡面的割禮才重要,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8)。

第二個例子是作奴隸:「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1節)在當時的奴隸制度之下,保羅說信主的奴隸不用刻意求變。換作今天的情景,即使有聖徒出身草根階層,是不要緊的,只管在這身分見證主。又如信主的已婚人士,毋須與無信的配偶離婚,而是用這身分帶領配偶得救(16節)。

守住蒙召時的身分,並非代表不求上進。就如奴隸可以求自由,但不是為自己,目的是更自由地服事主。同樣,在職聖徒可以升職加薪,但若為此而賣命、減少服事、與主疏離,這是不應當的。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22節)在神眼中,社會階級是無關重要的;無論信主前有甚麼身分地位,信主後都是主的奴僕。主是真正的老闆,我們的人生由祂掌管,我們是否有此認識?「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23節)我們不要作工作、家庭或自己的奴僕,真正的主人是基督,不是由自己作主,我們的主權是屬於主。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24節)保羅一再強調要守住蒙召時的身分。我們不要因自己的社會地位而自高或自卑,大家都是蒙召的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西三11)
順服安排 作主奴僕

透過這段經文,我們可歸納出四方面的實行:

第一,順服神的安排,這是一生的功課。神所給你的安排、環境,你是否滿足,或是有許多埋怨、牢騷?神將你擺放在這個家庭裡,你就要守住家中的身分,在家中為主作見證,帶領家人信主。詩歌457首《父我知道我的一生》第四節歌詞:「滿意只佔微小旁側,若你能得榮耀。」無論神安排我們甚麼環境,我們都要學習阿們、順服,叫神得榮耀。

第二,具體地作主的奴僕。主用重價買贖我們,我們的生命和主權屬於主。我們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所以要為主而活,甘心作祂奴僕。有些弟兄姊妹獲邀參與服事,會說:「我沒有時間服事。」現代人每個階段都很忙碌,但我們不是有空閒才事奉,不是將來才事奉,而是現在就事奉。
遵神話語 在神面前

第三,守神的誡命(19節)。何謂事奉主?就是遵行神的話。以弗所書四至六章提到我們當如何行事為人,例如:我們要照神的話謹慎行事,要愛惜光陰;丈夫要照神的話愛妻子,妻子要照神的話順服丈夫;兒女要照神的話聽從父母,父母要照神的話養育兒女;僱主要照神的話對待僱員,僱員要照神的話聽從僱主…讓聖經成為我們的生活準則。

第四,在神面前(24節),英文是with God,即同著神、與神一起、與神同行,這是我們得力量的祕訣,叫我們能夠順服神的安排、作主的奴僕、守神的誡命。創世記五章記載,以諾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以父親的身分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之後神將他取去,成為第一個被提的人。被提的祕訣,就是一面守住自己的身分,盡自己在地上的責任,一面與神同行,與神一起生活。

但願我們都像以諾一樣,天天與神同行,過「我主與我」的生活,又如保羅的見證:「…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1-13)「凡事都能作」可譯作「凡事都能面對」。這是基督徒的生活祕訣,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們在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