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2004
三月

三月
28

根的重要

 今年教會特別有負擔與肢體交通「扎根的生活」,因這是十分重要的事。二、三月份各分區主日信息的主題都是扎根的生活,包括讀經和禱告的生活。無論是讀經或禱告,都是扎根生活不可或缺的事。讀經與禱告通常是連在一起的,正如舊約祭司的事奉是點燈、燒香,新約則以祈禱、傳道為事,這些都是與讀經和禱告有關,讀經是要聽主的話,禱告則是回應主的話。

 「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可四5-6)這是主耶穌所講撒種比喻中的一個比喻,題到有一種人,外表看來十分不錯,發苗最快,進步神速。起初的時候,逢會必到,逢到必早,逢早必禱,樣樣都不錯,但是經不起環境考驗,不久便消聲匿跡了,這是因為沒有根的緣故。這種人容易熱心,也容易冷淡;容易興奮,也容易消沉;容易快樂,也容易憂愁;瞬息萬變,極不穩定。這種人是憑情緒而活,最容易受環境、心情支配和影響,難處一來,就倒下去了。

根的意義

 根的生活是隱藏的,是人所看不見的,只有父在暗中看見。植物的根是在最下端埋在土裡的部分,是看不見的,卻是植物生長最重要的部分。樹葉在上面是看得見的,根長在下面是看不見的,是隱藏的,但兩者都是有生命的。換句話說,看不見的生命叫做根,看得見的生命叫做葉子。有些基督徒只有看得見的生命,卻少有看不見的生命,這就是缺少根的生活、隱藏在主裡面的生活、個人與主深交的生活。倘若只有外面給人看得見的生活,卻沒有在主面前個人與主相交的生活(密室的生活),那是不夠扎實的。如果我們所有屬靈美德,只顯在人面前,卻沒有行在暗中,叫父在暗中察看,那就是只有葉沒有根的人。

 基督徒必須有兩面的生活,一面是公開的,像主在山上教訓門徒時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五14)這是基督徒生活的見證,是顯明的,是看得見的,但必須先有隱藏的扎根生活,才能產生作光作鹽的見證。另一方面,主又說:「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6)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是有兩面的,就是公開的和隱藏的。公開的是顯在人前,隱藏的是坐在主的腳前,與主面對面,有密室的交通,這就是根的生活。

與主相交

 扎根的生活,建基於對神的渴慕,如經上說:「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四十二1)「神阿,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的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詩六十三1)「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十六2)若我們有詩人那樣的渴慕,就必喜歡親近神,愛慕他的話語:「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話語。」(詩一一九147- 148)並且以神為樂,以神為滿足:「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我就走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神阿,我的神,我要彈琴稱讚你!」(詩四十三3-4)

 扎根生活的禱告,不是工作的禱告,不是求東西的禱告,也不是爭戰的禱告。我們不是說這些不重要,乃是先後次序問題—來到神面前,先向他傾心吐意,呼出我們的羡慕;我們總不能一朝見神,就向神要東西,然後離開。我們若以神為良朋密友,相見時就有許多心底話要向他傾訴,也要聽他說話,正如詩歌350首所說:「我告他以我痛苦,告他以我歡喜;我告他以我所羡慕,告他以我刺激;他告我以所當策勵,告我以所當作;我們彼此吐心意,我主與我。」

 我們必須先有幔內的生活,飽嘗了天上的肥甘,然後出到營外,才能供應人的需要。先進入幔內,吸取復活的大能;出到營外,才能奔跑十架道路。先相交後工作,先有與主相交的禱告,再有工作的禱告、職事的禱告。四月份主日集合聚會,將進一步交通教會禱告的事奉,這是工作的禱告;沒有密室的交通,很難產生工作的禱告。

 我們禱告的起步點,是先與主相交。有了與主相交的生活,便知道他的心意,知道他要得著甚麼和作甚麼,我們的禱告才能與他配合。主不是先要得著我們的工作,或工作的成果,乃是要先得著我們這個人,必須常常侍立在他面前。有些人很熱心,為主作了許多工作,但未必蒙主的稱許。有些人只坐在主跟前,與他有密切的交通,並無太多的工作,卻能使主心滿意足。

 主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哪些人會知道神的旨意而去遵行呢?當然是最貼近主身邊的人,就是與主交通最親密的人。主看重的不是「工作」,乃是「人」,所以有些人奉主的名作了許許多多的事,例如傳道、醫病、趕鬼、行異能等等,但並不獲得主的稱許,主反而責備他們說:「我從來不稱許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3另譯)主喜悅那些明白神旨意並遵行的人,就是那些常與主交通的人。

與主同在

 神喜歡人先來親近他,與他交通,如經上說:「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四8)並且「…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 」(詩七十三28)我們總不能一朝見神,就開口要東西,正如孩子一見到父親就伸手要東西,但平日與父親很少溝通,父親的心是不會滿足的。我們覺得神是慈愛的,是可親可近的,就很自然向他表達愛意,告訴他我們所渴慕、所追求的;除他以外,我們再無所戀。我們視神為良朋知己,神也以我們為朋友,好像昔日神視亞伯拉罕為朋友一樣;面對知己,可以傾心吐意、無所不談。神在創世記十八章17節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於是便將要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事告知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就有機會為羅得禱告,這禱告的負擔是從與神相交中產生的。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15)這裡說到主設立十二個門徒的首要目的,不是為著工作,乃是先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然後才差他們去傳道,醫病和趕鬼乃是附帶的。

 主在世工作三年半,期間使他念念不忘的,就是門徒一直與他同在。無論是赴迦拿婚宴、登山訓眾、潔淨大麻瘋病人、平靜風浪、趕鬼入豬群、醫治癱子、以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以至日常起居生活,門徒都與主同在。主很思念這段日子,甚至在被賣的那夜還題起這事,說:「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路廿二28)

 主何等珍惜和重視門徒與他同在,我們是否珍惜與主相交的時間?最親近主的人,最了解他的心意,也最體貼他的心腸,讓我們發出的禱告,就是發表他的旨意,這是最蒙悅納的禱告。

禱告的內容

 禱告包括三方面的內容,第一方面是認罪、相交。「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與主相交就是活在生命光中,在光中就能經歷寶血的洗淨,使我們除去罪的阻隔。在光中不容許有絲毫污點存留,因為在光中所有污穢都無所遁形;一發覺有污點,馬上消除,如此交通便不會間斷。一直活在生命光中,就沒有一點黑影、一片烏雲,也沒有帕子遮蔽,在光中與主面對面,然後彼此吐心意。

 第二方面是感謝、讚美。與主相交中,看見主的榮耀,我們自然會向主發出讚美,讚美他的奇妙、偉大和他的所是,也感謝他所作和所成就的一切。

 第三方面是祈求、代禱。然後再有甚麼事需要祈求或代禱,也是很自然地帶出來。

 求主憐憫,叫我們每日都能過著與主相交的生活,這樣我們便能往下扎根,向上結果。

(分區主日信息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