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前書九章4-15、23-25節
在哥林多前書八至十章,保羅回答哥林多人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帶出權利和自由的原則。吃喝反映人的屬靈光景和性格,我們在吃喝方面要榮耀神及造就人。使徒有權利靠福音養生,這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因著福音的緣故,保羅放棄自身的權益。讓我們以保羅為榜樣,不叫福音受攔阻,並效法基督,作眾人的僕人,不求回報。 4-15節可分為三個段落:第一,使徒有權利靠福音養生(4、6節),但保羅自己做工,不靠哥林多聖徒的供給;第二,靠福音養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7-14節),保羅可以向哥林多人收取奉養肉身之物;第三,保羅放棄權利的原因(15節),是要叫福音不受攔阻。這是由於當時有假使徒,保羅免得被哥林多人懷疑他存著機心而傳揚福音,所以放下靠福音養生的權利,為要多得人、救些人(19、22節)。 我們傳揚福音,叫人得享福音的好處,自己首先得著靈裡的飽足,因為施比受更為有福。實行方面,包括兩方面:第一,學習捨己,放下自身合法的權利,甘心作眾人的僕人,為要得人;第二,學習節制,這是屬靈的果子。為著主的福音,我們在吃喝、言語等各方面,要有節制。 這段經文提醒我們:在教會中服事,會否求回報?保羅不但出於責任傳福音,也出於對人靈魂的負擔。神願意萬人得救,保羅有神的心腸,同樣愛人的靈魂。願我們不看環境,無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效法保羅的榜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