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人生,是由靈開始;若我們的人生出現毛病,就要回到起初。我們要問:起初神給了我們甚麼? 舊約時代,神與以色列人立約,將十誡賜給他們;若他們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約,就作神的子民。但因人不能達到律法的要求,神就另立新約,補足舊約的缺欠。今天我們都在新約裡,根據希伯來書八章8-12節,我們得著新約的應許,包括:第一,神將律法放在我們裡面;第二,神作我們的神;第三,我們都有認識神的本能;第四,神赦免我們的罪。 新約應許如何實施在我們身上?神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卅六26-27) 信主前,我們的心是剛硬的石心,與神隔絕,對罪麻木;信主後,神將石心變為柔軟、有感覺的肉心。經過這個「換心手術」,我們對神的愛、神的恩、神的話有反應,也對罪有感覺。 「新靈」指重生的靈,從前我們的靈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信主後就活過來。這重生的靈是從聖靈生的,使我們能夠與神相通,感到神的同在。每當我們轉向神,就能與神相交。神還將聖靈賜給我們,時時教訓、安慰、扶持我們,並且永遠與我們同在,何等寶貴! 感謝神,今天我們不是在外面守律法,而是從新心、新靈、聖靈出發,使我們能遵守神的話,滿足神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