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 犯了罪的人,雖然還活在這個世界上,但是從神那裡看來,乃是死了的人。在以弗所書二章一節裡,神說這些人,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為甚麼這些人還活著,神稱他們為死的呢?因為神算人是不是死的,有一定的定義和一定的看法。 原來死亡在一個人身上起作用的時候,不是突然臨到人,叫人立刻死去,乃是逐漸的、一部分一部分的,最後叫人進到死裡。當人開始進入死亡時,也許人不覺得,但是他已經落進死亡裡了,神看他是個死了的人。
人犯了罪,罪就把死亡帶給人,是個必然的循環和結果。死臨到人,也不是看不出來,因為人有了死的現象。譬如人生了病,會有生病的跡象,或是發燒,或是疼痛,或是其他各種現象,叫人知道是生病了。死在人身上起作用的時候,或有一些現象,能叫人發覺到,一種吞吃生命的東西,在人身上發生了。聖經有些地方,告訴我們死在人身上所有的現象。以弗所書第二章的前半章,就提到死在人身上的幾種現象。 死一臨到人的時候,人就覺得軟弱,失去了自主能力,想要作的善事作不來,不想作的惡也由不得自己。這人就隨從了世界的風俗、潮流,或浮或沉的飄去。 譬如常見到一些小河和溪流,水裡有小魚,也有一些落下來的樹葉。小魚因為有生命,是活的,可以隨著自己的意思,逆著水向上游;樹葉因為沒有生命,是死的,所以只能隨著水流而下,聽憑水流的擺佈。 撒但乃是這世界的王,他也在不同的世代中,製造出一些不同的世界潮流。有的時候,世界的潮流趨向淫亂、放蕩,那麼被死亡所侵襲的人也就被捲進淫亂、放蕩的潮流裡,因為人不能自主。有的時候,世界的潮流趨向暴力、兇殺,這些人也就落在暴力、兇殺裡。世界的潮流趨向奢華、享樂,或是趨向金錢、財富,這些人也就隨著當時的風氣或時興,無目標地奔去,跟隨今世的風俗和潮流,也就是落在撒但手中,因為這等人無生命之力,死亡已經發動。 同時,人身有死亡,也就失去生命的感覺力。失去生命感覺的人,對於罪惡,對於將來的審判,對於人生的悲哀,都麻木了,不起甚麼反應。例如我的眼若看不見了、瞎了,就是我的眼死了的證明;我的鼻子不會聞味,就是我的鼻子死了的證明。若是我犯罪作惡而沒有不安的感覺,證明死亡已臨到我身。犯罪越多,就越失去感覺,不感覺不安,也不知道羞恥,這些都證明這人已被死浸透了。
死臨到人,是一件最嚴重的事。原來神嚴格吩咐亞當、夏娃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原因就是吃了會死。可惜亞當、夏娃沒有聽從神的吩咐,被撒但誘騙,違背了神的吩咐,吃了不可吃的果子,犯了罪,因著犯罪也帶進了死。始祖不但把死帶給自己,也帶給了全人類,使全人類都落在死裡。 死進到人體的時候,首先叫人的靈死了,失去了功用,使人與神隔絕,叫人從最崇高的作人意義上墮落下來,放縱肉體,與禽獸相似。 死也從靈侵入到人的魂,使人原本完美、健全、高尚的魂,也沾染了死,叫人的魂惡化了,所打算的,所思想的,所希望的,都是罪惡的事。人一面創造了現代科技和高度的文化,一面也用這些科技和文化害了自己。人活在世界上,所享受到的快樂,遠不如所受到的痛苦。痛苦的根源,都因為死侵到人的魂裡。 死也殘害到我們的身體,身體一切的疾病、一切的殘缺,以及人逐漸衰老,都是死的先聲,也是死的信號。醫藥只能維持身體暫時存在,卻不能叫身體不死。時候到了,最後的生命也離開人的身體,死亡完全勝利,人生就此了結。這種死,聖經稱作第一次的死。 人第二次的死,是在天地的末日,到神預定的時候,所有未曾得到基督、未曾重生的人,都要復活過來,在白色大寶座前受最後的審判。審判的結果,人犯罪,又不接受基督的救恩,所以要受最後的刑罰,就是永遠的琉磺火湖。那時候的人,要永遠受痛苦。啟示錄第二十章十四節說,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人今天因犯罪而有死,是多麼嚴重的事!神在聖經上啟示我們這些悲慘的事,不是恐嚇我們,更不是恨惡我們,乃是叫我們回轉,尋求救恩,脫離罪惡,更脫離死。罪惡固然可惡,但是罪惡帶來的死更可怕。神給我們的救恩不光救我們脫罪,更要救我們脫死。所以他的救恩裡不光能赦罪,還有永遠的生命、復活的生命,帶著大能的生命成分,拯救我們脫離死,也消除我們身體上的死亡毒素。沒有第二個救恩,有這神生命的果效。 這個救恩乃是基督,不是個道理,也不是個宗教。基督是神生命所成功的一個人,雖然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但是他又復活了,證明他是神生命所成功的。信他的人,就可以得到他作生命,驅逐我們身上的死亡,消除死亡的毒素。 一接受基督,就接受這生命的救恩,我們最裡面的靈先活過來,恢復我們靈的功用,與神相通相聯,恢復我們作人的崇高意義。這救恩也以生命滋潤我們的魂,給我們新的、活的人生。至於我們的身體,等到基督再來的時候,也要以生命改變我們,使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而又榮耀的身體。到這時,死亡便完全被生命吞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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