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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主揀選我道路

以馬內利的見證(七)─移民篇

1992
七月

七月
26

  近兩個世紀是世界人口大遷徙,地球人不再是老死不相往還,而是日趨緊密地生活在一起。移民的風氣帶來社會巨大的衝擊,也令人反思下半生的計劃。本文是一位年長弟兄數十年前從香港移民南美洲的經歷,頗能發人深省。

人心籌算己路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

  「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箴二十24)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十五8-9)

  聖經說到人的道路和腳步並非小事。

  好像耶利米書說:「耶和華阿,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十23)你可能說,我要怎樣走便怎樣走!我要怎樣定規便怎樣定規!當然,你每一天的腳步和道路(每天例行的生活),是沒有問題的。但當遇到重大的問題,就不簡單,特別是已婚的人士,常由不得自己決定,你終身的夥伴還有百分之五十的權利。若有了孩子,意見更多,單是出外旅行一天,一家人已經為目的地爭個半天,可能哪裡也去不成了。

要有從主來的把握

  移居外國,問題就更多了,諸如申請是否獲批,出路的問題、子女教育的問題…都令你難以決定,又看到有些移民的又回流,為了事業發展而作了「太空人」,箇中的辛酸,不足為外人道。其實在移民不移民的過程中,是最好學習完全倚靠神的機會,日後環境再轉變,心裡仍滿了把握。

  有關離鄉別井的事,頭一個大難處是不清楚主是否要你走,許多人申請批了,甚至踏足他鄉,仍然心裡沒有把握。所以那些未出去已經很清楚的人是有福的,未走出本地本族,就已知道神為你所定規的腳步,要你在這地那地生活下去!這樣的人是何等安息!

  其次,對已經清楚神為你定規了的人,就要相信、順服而往,不要再三心兩意,聽這聽那,因為主永遠不會錯。

  有位弟兄曾有這樣的經歷,他出到外地看了看,處處都比他住的地方好,生活條件與原居地可謂天淵之別,並且經過的地方,人都勸他留下,但是他不為所動。我曾經問他要不要再考慮,他說不需要了,我已非常清楚,我出來以前已經禱告過,現在我還是這樣的感覺,結果他又回到原居地。他寫信給我,滿了喜樂。他說:「一切外面的東西都摸不著我,我在這地方對主的經歷是別的地方所不能代替的!」雖然有艱難、有不方便的地方,但是都摸不著他。感謝主!這是最蒙福的人。

走信心的道路

  在我們一生的路上,無時無刻都要清楚主在我們身上的帶領,你可以打算,但是只有耶和華指引你的腳步。

  就像亞伯拉罕蒙召,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到了迦南地,耶和華又給他應許說,那地是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的。但當時他連兒子也沒有,哪裡來的後裔?他憑甚麼來走這條道路呢?憑著信心。

  後來亞伯拉罕差他的老僕人去替以撒找妻子。老僕人一直在他手下生活,每天看他主人如何生活,也就學會了走信心的路。他到了主人的老家,頭一件事便是禱告。

  創世記說:「…到了拿鶴的城。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阿,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這是向神求證的禱告。「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豫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廿四10-14)這是怎麼一回事呢?這種方法替小主人找妻子是大冒險了。「城內居民的女子們」這一句就表示很多女子出來打水,打水是粗重的活,不是小姐幹的,他主人是大地主,竟然要找這樣的媳婦。若是亞伯拉罕聽見這樣的禱告,他會怎麼想?假使來了個醜怪或不良的女子,肯給他和駱駝水喝,那又怎麼辦?

神不虧待人

  他還加上一句:「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這是甚麼意思?他說:你這位神是我主人的神,如果你聽我禱告就是施恩給我主人,不要看我,我算不得甚麼。但為了我主人,你給我遇見好機會。

  如果你是神,會隨便派個女子來嗎?這樣未免太虧負老僕人了,他禱告得那麼敬虔,一下子抓住了神的心。

  我當日移民也有這難處,就是到底應不應該離開香港,若要我離開又要我去哪裡呢?起初我預備移民美國,動機不是因為美國好,而是神明顯地興起不少的環境,引導我離開。

  本來我作好打算長期住在香港,但工作上遇到複雜的人事困難,只好辭職。辭職之後便來了通知,批准我移居美國。

  之前家父的朋友從巴西來信說當地很有發展,舍弟就去實地走一走。當美國移民批准後,弟弟來信要我無論如何先去巴西,看看在那裡有沒有前途,也為他安排一下,於是我就申請往巴西旅遊。

  但妻子說既已批准去美國,還去巴西幹甚麼?我說若是巴西好的話,可能是主的旨意,結果兩人爭論起來。老實說,我心裡實在不想去美國,雖然物質上豐富點。我小時候在幾間教會學校讀過書,那些美國教師、傳教士的民族性很強,雖然常說天父的愛,但為一點小事就罵中國人!為此我從小就不喜歡美國人。

不去北美去南美

  我對妻子說,若是去別的地方,是主帶領的話會更好。她說既是這樣,乾脆不要辦旅避,辦移民算了。去巴西去美國都不要緊,總之我和你不分開。我覺得言之有理,乾脆就辦移民,這才是憑著信心。

  當時我移民美國的文件已填妥交進去了,於是我再往巴西領事館索取移民申請表。在遞交美國移民資料十五天後,我才把巴西移民申請書送去。我們在主面前一起禱告,求主定規,總之哪個手續先出來就是主的旨意!

  這個禱告對我來說好像不大公平,因為美國人辦事效率快,巴西人辦事太慢。美國領事館一般十天、八天必定辦出來,何況是已經批准了。巴西呢?現在才辦理申請,最快也得半年,慢點是一年。你說是不是不公平?

  在遞移民巴西申請表時還有一段小插曲,當我交了表格出門的時候,有一個人趨前對我說:我和領事館有特殊的關係,你要移民必須花錢通融,否則辦不出。我說我絕不作這事,他說那你不用打算移民巴西了。

  回家我告訴妻子說,這次麻煩了,巴西移民辦不出來了。她說,交給主吧!我們就一起唱詩:

  「求你揀選我道路,我主為我揀選,

   你所命定的前途,無論何等困難,

   我無自己的羨慕,我要你的意念,」

   我們都知道耶和華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所以:

  「你所命定的前途,無論何等困難,

   我要甘心的順服,來尋你的喜歡。」

  我們就一節一節地從靈裡唱出來,內子流著淚,她知道搬到巴西困難會更大,因為她只懂英文,到了巴西便不行了,我們會變成又聾,又瞎,又啞,光景必會很可憐。詩歌第二節說:「不論平坦與崎嶇」,去了南美洲更是崎嶇了,越唱越覺得淒涼。我見妻子一邊擦淚,一邊唱,一邊禱告,就知道她是完全交託給主,實在沒有自己的選擇。

兩星期批出申請

  兩星期後,巴西領事館打電話來了,著我去拿護照!移民批准了,這是怎麼回事?美國的手續到哪裡去了?一個月了!不可能的,美國的未出來,巴西的倒先出來了。由於好奇心,我先去美國領事館看看,那時美國領事館委託一個機構辦事,辦事的是一位內地會的英國姊妹,很敬虔的基督徒。我問她,我的移民表遞上有一個月了,到現在還未接到通知。她說:「一個月了?不可能的,一般交來三天就驗體格,六天就可動身,一個月前交來的都早已到了美國,一定是你沒交表格。」「你若交了必定已經在美國了,你回去找一找,看放在哪裡你忘了。」

  最後她打開文件櫃一邊翻一邊說:「這些是現在來的,這些是已經辦妥的,三十天之前的都在這裡,你看,這都已經到了美國,」她邊翻邊說,突然喊叫起來:「哎呀,你的申請怎麼在這裡!」原來我的申請壓在那些已辦妥手續、已去了美國的檔案中。她說:「這怎麼可能呢!若是你不來,還以為你已經到了美國呢。這樣吧,弟兄,現在就去訂機票,明天趕快去驗身,保證你三天之內可以動身。」

  但我說:「姊妹,我現在不去了。」她以為我生她的氣呢?我就把如何等候,如何禱告,如何發生了這樣的事,都告訴了她,並叫她不要感內疚。她聽了我的見證後便說:「我沒話可說,這樣我心裡也平安一點,不是由於我的錯,乃是因為主這樣定規了。」

  向她道謝過,出來便去巴西領事館。出於好奇,我又問領事館的職員為甚麼那麼快批出來,他說:「我也不知道,領事有天回到辦公室,在大堆護照裡隨便抽出一份,說這個資歷很好,不用到首都那兒去批,我就批給他吧!他便簽了。我們也很奇怪,你那份又不是放在頂上面,而是從中間抽出來的,是獨一無二的一份,他簽了跟著便走了。也不知是甚麼原因,或者是喝醉了吧!」

  從那一天直到今天,三十多年之久,無論是苦是樂,是順是逆,我們夫妻倆都知道這事是主為我們定規的。

  起初我們在異地受苦十年,我對農業一竅不通,米苗和麥苗也分不清,怎樣務農呢?但是主憐憫,這麼些年來每天靠主,都帶過來了。

只保證這一步

  當我們還未離開香港以前,人人都說我們錯了,若是有一千個人投票,會有九百九十九個半說應該去美國。不需要禱告,連主內的弟兄也都不贊同啊!但主是怎樣定規的呢?主說:「管他九百九十九個,只有我是定規者。」

  大城市的人都是倚靠自己的聰明,要不然,甚麼機會都給人搶去了!城市人走路要走得快,腦袋也要轉得快,甚麼都要快,要步步搶先,但主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下文又說,「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怎樣認定祂呢?信!完全的信!

  神不開長期保證書,「若是真信我的話,我就保證一步,只有一步。」你怎樣走?「你信不信我?信!我便保證你這一步,保證你這一秒鐘。」

  這真是一條信心的路,為著自己的前途、家庭的前途,若你有信心,你便靠著主往前行,別看報紙說甚麼,別看電視說甚麼,這都不是最重要的!或去或留,必須由祂決定。

要求主賜證據

  三十三年之久,多少眼淚,多少汗水,但我從沒有懷疑神的帶領!有人說,你去那裡孩子便沒有前途,但他們蒙主大大的祝福,一點不亞於移民歐美和澳紐的,到底哪個更好呢,只有神知道!神知道你的需要!你的孩子就是祂的孩子,祂關心你孩子的前途,祂注意他們比你還甚!

  所以我今天不是舉辦移民講座,而是「不移民」講座,是主說你移民才移民。是相反的!若是主沒有說,是你自己發動的,去跟妻子商量,妻子說不應該離開,於是兩人爭執起來,爭來爭去,不討主的喜悅!還是回到主面前,說,主啊,你來定規!我生於斯長於斯,你沒有說話,我就留在這裡,相信主要負完全的責任。這是我們應有的態度。

  然而若主說你應該走,你禱告清楚了,就該向主要證據:「主!我要你向我證明,不然我不走。」好像基甸一樣,神已告訴他出來拯救以色列民,他還要作個試驗:神阿,你等一下,我去拿點東西,我看看你是不是主!他預備了祭物來獻祭,結果耶和華的使者拿杖一點,祭物便著了,基甸就知道是出於神。以後又一次求神印證,就把羊毛放在禾場上,並求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次日果然如此。之後他又再次倒過來求羊毛是乾的,別的地方有露水,神也如此行了,這就是一再求證的榜樣(士六章)。所以你也可以求證據,主很體貼你的軟弱。也不要說別人都回流了,我還是不走為妙,這是只看環境。若你自以為有聰明,來分析研究一下,最後吃苦的還是你自己。

我要我的把握

  移民的事有沒有把握,你自己是知道的。就像我後來務農實在有很多難處,弟兄姊妹愛我,從一千二百公里外來找我,勸我離開農場。我說:「我很清楚,作農是主帶領的,我若現在走便不討主的喜悅。」後來難到一個地步,妻子也開始動搖了,她說:「你說務農是主的旨意,但我裡面開始懷疑。」為甚麼她動搖了呢?原來是當初打算作農的時候,只是我自己在主面前尋求清楚,卻沒有和她一同好好禱告,使她裡面也同樣清楚。她只是覺得既然丈夫清楚了便順服,現在難處來了,她就動搖了。

  那一趟天旱了二十多天,地開始裂了,她說受不了啦!以後的二十天,她天天晚上睡不著,白天黑夜都望著天,看有沒有雲彩,又聽天氣報告,「哎呀,慘啦,苦死了!」到了第四十二天晚上,仍是滿天星斗,她說:「我實在受不了了,我要跟主拚一拚,向主求證據,問主應不應該再繼續作下去!」

  我說我有把握,她說:「你的把握,不是我的把握,我要我的把握!」回到屋裡,她跪下禱告說:「主啊,主啊,弟兄有把握,我沒有把握,我不知道。主,求你顯明作農是你的旨意,那我便安心了,求你明天七點鐘以前下雨,過一分鐘我們便賣農場走人!」

  我聽了嚇得不得了,我說:「主啊,請不要責怪我們,求你體貼我姊妹,因為實在是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我便重複她的話:主阿,若在七點鐘前下雨,就證明作農是你的旨意,否則我們便要賣農場走!她也很歡喜,總算我也有決定了。

神的印證

  她二十多天沒睡過好覺,那晚睡得特別好。到了三點多鐘,突然有了雷聲、閃電、大風。她便起來打開窗,大聲喊起來:「爸爸,爸爸下雨了,下雨了!」(她跟孩子叫我爸爸)我說:「既然下了,就不用管了。」「不,」她說,「還要看下多久。」下了好一場大雨,很熱!「睡吧,主已經證明了。」於是她躺下,剛躺下雨停了;十五分鐘的驟雨。

  第二天早上我們醒了,萬里晴空,她問我,那些雨有用嗎?我說,沒有用,都流走了。但她依然很高興,因為主已證明,作農是祂的旨意,主已出來證明,你的丈夫說得很對。但到了中午還是沒有雨,陽光很猛烈,我也開始難過起來,便對她說:「這一造完了,昨晚的雨一點用也沒有。」但她說,有用沒有用都交給主了!我不去別處了。我知道這地方是主帶我們來的,就是農場垮了,討飯也在這裡討!

  主給她這樣的把握,也沒叫我們討飯,證明祂真是一直負責。弟兄姊妹,我們所信的神是同一位神,我所信的和你所信的並沒有分別。因此最近我知道這裡的弟兄姊妹也開始有經歷,有的也記起過去的經歷,我相信主一定會在凡事上讓你們認識祂。要緊的是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她,祂必指引你的路。阿們。

補記:

  主為顧念內子的苦情,聽了她的禱告,當晚用大雷雨證實祂的旨意,顯明祂的可信,使我們衷心地生發敬畏的心。只是照人的眼光看,環境並沒有改善:那晚十五分鐘的雨,於事無補,次早的天空照舊,沒有一片雲,但姊妹沒有因此懷疑主,反而用簡單的信完全交給了主,甚麼也不擔心了。

  結果,主就立刻作事,下午兩點鐘,一片小雲由天際飄起,霎時間厚雲密佈,下起雨來。這場雨不疾不徐地整整下了三天兩夜,消除了一切旱象,解救了已經旱壞的作物,奇蹟地重新開花結莢,使那一造的收成超過預料。

  讚美主,祂就是這樣作事,常藉著各種不利的環境試驗我們,若我們能用簡單純一的信心專注地信祂,就經歷祂的信實可靠。哈利路亞,耶穌是主!

(講於週五晚特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