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前香港黑社會的活躍分子,怎樣成為美國華語學生中心的負責人?一個曾經以暴力解決一切的少年,如何成為用愛心來照顧留學生的青年導師? 這是一篇真實、感人的自述,字裡行間透露出他戰勝自己和面對新挑戰的祕訣,也說出其賴以成功的力量來源。 一九七三年,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移民美國,希望這全新的生活會為我帶來新的黎明。可是我到了洛杉磯不久,頭一天上課就跟同學打起架來… 五個傭人,三位家庭教師 有人生在富戶,也有人長於寒門;若以一般人的眼光來看,我可稱得上是天之驕子了。家父是地產商,又開設電子廠,父母為我們八個兄弟姊妹僱了五個傭人、三位家庭教師。家父是非常嚴厲的人,大伙兒見了他就像見了老虎一般;只要他一回家,我們全體就嚇得鴉雀無聲。不過,他對子女倒是沒甚麼苛求,只求各人安分守己,好好讀書,好歹可以升級就行了。 按理說,我享有如此優越的環境,理應好好上進才是,事實卻相反。小學我是在名校讀的,操行卻經常被列為劣等,因此在校內的知名度很高,上至校長下至校工都認識我;代課老師才來兩天,就知道我的「事蹟」了。我每天上學都由司機接送,往往在學校前門下車之後,便由後門開溜。有時興之所至,一聲「本少爺要散散步」,便叫司機停車,跳下車來,找個地方抽煙去了。 加人黑社會,招兵買馬 十多歲時,家母與世長辭,此後我就變得更壞了,見了書本就像遇上仇人。夏天家裡雖有冷氣,我卻無心唸書,終日嬉戲玩耍。及至上了中學,由於好奇心驅使,加上愛逞英雄,我竟然自動加入了黑社會。按照幫會規定,新丁入會三年後才可以招收自己的人馬,可是我才加入半個月就「收馬」了。我憑著三寸不爛之舌,把黑社會講得天花亂墜,真像是天上有、地下無似的,再加上自己拳頭大、身手好,不久就有很多男女同學隨我混進黑道之中。我們整天成群結隊的出去「劏死牛」(行劫)、「開片」(群毆),到處為非作歹。 不知怎的,我每逢拿起書本就不自覺的打起瞌睡來,但是一聽說要去打架就眉飛色舞;只要有電話來通知,就立即帶同手下出動。為了義氣,我們可以替「死黨」(好友)和人打得死去活來。有時幾十個人埋伏起來要謀害敵對的人,到頭來連對方是幹啥的,因啥事得罪了同夥,也懵然不知。記得有一次在九龍塘「開大片」(打群架),有個人被打得眼球爆裂!我不知死活的蠻幹,每逢打鬥必到,而且必定早到,所以大家給我起了個綽號,叫作「傻仔基」。在區內反黑組的名單上,我排名第一。 便衣警探上門 我在外面從未作過甚麼「有益、有建設性」的事,但在親友面前卻裝成好人一名,活像個天使似的,真是兩面人!直到有一天清早六點鐘,便衣警探登門抓我時,家人才知真相。從此每當門鈴一響,我便從後門逃走。由於仇家太多,深怕他們上門尋仇,因此出入都要有人陪伴;到餐廳吃飯也要找個門旁的座位,萬一冤家路窄,餐廳相遇,也易於遁逃;最後,連晚上睡覺也是作不停出招抵擋的夢,真是半點平安也沒有。 離家出走 家父怕我再出去惹禍,就嚴加管束,於是我把心一橫,索性離家出走。爸拿我沒辦法,只得找警界的朋友幫忙,聲言若再不回家,就告發我那些黑社會的兄弟,我惟有悻然歸家。從此爸限定只有週六、週日才可以出外,於是我就盡情狂歡胡鬧兩天,接下來的五天就在家休養生息,準備再次出動。 屢遭殺手追殺 說也湊巧,凡被我毆打過、劏過死牛的,不是警務人員的親友,就是黑道成員;若不是主耶穌給我悔改的機會,我早該命喪香港了!有一次,我在香港四海保齡球場毆打了一個學生,之後對方召集了一大班人馬來尋仇,更找來一個金牌打仔。那人約有二十來歲,長髮,穿著一雙涼鞋,氣勢洶洶的朝我走來,說:「你幹啥欺負我弟弟!」說著就閃電般的把我推出行人路。我整個人被拋了出去,砰的一聲,雙手正撞在駛來的計程車車身上。我靈機一動,隨口胡扯道:「我早就因你弟弟被人揍了一頓!」那人竟住了手。走時狠狠的用黑社會的手語警告我說,下次再對付我。事後同夥告訴我,原來當時他們有四十多人埋伏在附近,剛巧巡警經過,這才幸免倒斃街頭! 還有一次,我幾乎喪命於職業殺手的刀下。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澳門讀書時,因惹事得罪了黑幫的大阿哥,對方收買了兇手來殺我。事前我略略聽到一點風聲,所以亦召集了一班手下,誰知他們都故意遲到,讓我一個人去頂。那個殺手是個中年人,手裡拿了一個紙袋,他派人叫我到樓梯底下談判,其實是要在那裡幹掉我。對於打架「講數」,我不是頭一次遇到,所以也就不怎麼膽怯,以為大不了和對方動武,並沒有想到對方定要把我置諸死地。不知為甚麼,我當時就是沒有過去;對方的人竊竊地議論了一番,即行散去。原來那天早上我在澳門認識了一個人,彼此一見如故,想不到他竟然認識那殺手。他知道有人要「買起」(殺)我,就暗中為我出面,這一次我又糊裡糊塗的逃出生天,回想起來還心有餘悸!在這裡我要奉勸各位青少年,千萬別加入黑社會,否則就永無寧日了。 唐山大兄 一九七三年,我隨家人移民美國,得以暫時避避風頭。但在離港前仍想找機會斬人洩憤,然後遠走高飛。不過一上了飛機,俯瞰這被自己添上污點的城市,不禁深感內疚,就決心要重新作人。 到了洛杉磯,上課的頭一天,班上有個美國少年多看了我幾眼,竟燃起了我的無名火:「你看甚麼?我看你還不順眼呢!」於是揮拳便打!此後經常以「李小龍」自居,出入都穿唐裝衫、功夫鞋,終日摩拳擦掌的作「唐山大兄」! 不久家父要回香港做生意,因不放心我,便將我送去費城二姊那裡,請她代為管教。二姊是基督徒,當然常對我談起主耶穌。我自幼就在基督教小學唸書,甚麼耶穌、耶穌的,聽得多啦,所以就對二姊說:「唏!有甚麼希奇,我也是基督徒!」 「甚麼是靈?」 一天,已是晚上七點鐘了,那天因無架可打,我在家閒坐了一天,正悶得發慌,見客廳裡有位美國朋友在讀聖經。我因常聽基督徒提到聖靈怎麼怎麼的,所以就隨口問他:「甚麼是靈?」 他聽了緩緩的轉過身來,邊說邊畫圖解釋,說: 聖經說人有靈、魂、身體三部分。 「身體」就是你這血肉之軀,其中的四肢五官是用來接觸這五光十色的物質世界,體內的各種器官是為了維持這肉身的生命。 「魂」就是心理,包括思想、感情、意志力。人的喜怒哀樂,以及對是非善惡的分辨、分析、接受或拒絕,都是心理上的反應。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靈」;靈是高尚的,可以接觸屬靈界那真、善、美並永恆的事物。神造人的時候,為人造了靈,目的就是用來盛裝創造的主,接受真神那永恆的生命,好與神溝通,因為神就是靈,神的本質就是靈。 本來神所創造的人類,無論是靈性、心理或軀體的性能都極其優美。你看,你身體內外的結構都比電子儀器更精密;你的精神世界比世上最先進的電腦程序還複雜,你的情感豐富,意志堅強;你的靈更寶貴,因為藉著靈,有限的人才能與無限的、永恆的造物主溝通。 可惜,人犯了罪,靈性就失去了作用,屬靈的功能失調,心理也跟著不平衡,身體亦變得百病叢生,且會衰老、死亡。由於靈裡空洞(常人以為心靈即是心理,但這裡所說的,並不是一般人所謂的心靈空虛;即使你的心理、精神都正常,靈裡卻可以是空洞的),因此你縱然有一切,仍覺不滿足,仍感有所缺。為甚麼許多人有了學問、愛情、事業、妻兒、權位,肉身不愁衣食,精神愉快舒暢,卻仍感缺如呢?這是因為他們的靈是空的,而靈裡的空洞是無法以物質、精神的事物去填滿的。 耶穌基督就是宇宙中獨一無二的真神,祂的生命是無始無終、無窮無盡、直到永遠的。祂為了將自己那神聖的生命賜給人,就來到世上,成為一個人,在中東一帶度過了三年半的歲月,嘗盡了人生的悲歡離合、苦難憂戚。祂叫死人復活,命瘸子行走,使瞎子看見,止住狂風巨浪…最終竟被人誤會、謀害,為罪人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了血和水,使你的罪孽得到完全赦免。祂為了證明自己是神,就在死後三日復活,征服了死亡和墳墓,把希望帶進人間。現在祂成了賜生命的靈,無拘無束,無所不在,就像空氣一樣,要住進一切信祂之人的靈裡。 祂來人間,為要救你脫離苦境、罪惡和死亡的深牢。祂親自替你受死,如同代罪的羔羊。現今祂好像電波一樣,雖是眼看不見,手摸不著,卻是真實的。你若接受祂,祂就要進入你的靈裡,你的靈就重生了,恢復了原有的知覺,能以與神溝通。此時,你的靈就得著了滿足,你發現你已經找到了自己,尋回了真我,得知人生的意義。 假如你問一個汽水瓶:「你存在的意義是甚麼?」它必定回答說:「我是為了裝汽水才被製造出來的,我存在的意義,當然是裝汽水啦。」 人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人的靈乃是為了容納、盛裝這位創造主的神聖生命和高貴性情,你若沒有裝進神,就像空的汽水瓶一樣,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呼求「主耶穌!」 他所說的這番話中,有一個字如千斤鐵錘,重重地敲打在我心裡,那就是「罪」!我豈不是罪孽深重嗎? 我不想再聽下去了,深怕他再提起「罪」這個字,於是眉頭一皺,計上心頭,假裝聽不懂他的英文。不巧這時二姊從外面回來,見我乖乖的在聽福音,就趕忙捧來中英文字典、聖經等等,詳細地解釋「罪」的定義。我沒法脫身,也不能抵賴了,我知道,我明白,我是個罪人! 二姊邊說邊為我流淚。她早在我七歲那年就移居美國,十多年來我們一直未見過面,現在卻因這福音為我淌淚。我深知他們所講的是真實的,而且必定有其道理,不然她斷不會這樣嚴肅、迫切,像挽救垂危病人般,急得滿面淚水。於是我就鄭重起來,洗耳恭聽。她翻到聖經羅馬書第十章,那裡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呼求主耶穌的名?我可不幹!暗中用腳在地上寫了個「不」字,心裡像有聲音說:「等一等,以後再呼求主耶穌。」我從前帶七十多人「開大片」都不怕,可是現在「主耶穌」這三個字我怎麼也叫不出口,心想:「不管怎麼說,自己到底還算是英雄好漢,怎可以輕易接受耶穌呢?」那位美國基督徒接著說:「如果你現在渴得要命,有一瓶汽水在你面前,你知道這是可以解渴的,卻不喝下去,那麼,這瓶汽水對你來說就沒有半點益處,你仍舊是乾渴的。接受主耶穌其實很簡單,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呼求主耶穌的名,就必得著祂。」二姊也勸我說:「用廣東話喊啦!外國人聽不懂的,快!還怕甚麼?」 這時真是光明與黑暗交戰的時刻,最後光明終於得勝,我輕輕的用廣東話說:「噢,主耶穌!」誰知這樣一呼求,立刻就有些實實在在的東西進入我裡面(這就是聖靈進入我的靈中),於是我又叫了一聲:「噢,主耶穌!」此時我的心震蕩著,深處卻一片平安。我跟著二姊一起祈禱,接受了耶穌基督作我的主。 「好,你馬上受浸!」 「Do you mean business?」二姊用英文問我,意思是:「你是否真心相信了?」我說:「當然是!」「好,你馬上受浸!」(受浸就是把信徒浸入水裡,如此見證他是信主的人。)隨即在浴缸裡放水。姊夫莊嚴肅穆的跪下,雙手緊握,謙卑地為我祈禱。他是美國人,向來跟我沒甚麼來往,現在卻為我祈禱。短短幾秒鐘,我從水裡上來,睜眼一看,啊,一切全都是新的了!我發覺這個洋姊夫原來是那麼可愛,心裡對他的隔膜立時一掃而空。 入睡前,我又向耶穌祈禱,一開口,喜樂的淚水就如泉水般湧出。以前所犯的大案、小案、明罪、暗罪,像電影般一一映射出來;我向耶穌認罪,心裡清楚知道祂赦免了我。啊,現在我有了祂的新生命,再也不怕被人追殺了! 認罪悔改之後,我為兩個人向耶穌祈禱,一個是我哥哥,另一個是我在香港的好朋友,求耶穌也救他們。誰知兩個月後,他們兩人都信了主。那位好朋友來信告訴我,他已成了基督徒,並以戒煙為禮物送給耶穌!不久哥哥也接受了主耶穌。耶穌實在是又真、又活、又有大能的主! 「我─得─救─了!」 當晚我睡了個平安覺,直睡到次日下午三點才醒過來,我已好久沒睡得這麼香甜了!起牀後,頭一件事就是讀聖經,這在從前就算打死我也不幹的。接著而來的星期一,我大踏步地捧著一本大聖經跑到學校,對同學說:「我得救了!」因為英語發音不好,別人不知我又亂喊甚麼,就問:「你說你怎樣了?」我提高嗓子又喊:「我─得─救─了!」同學以為我開玩笑開到耶穌頭上去了,就用髒話罵我:「你這××的,你這××也是基督徒!」可是他們愈罵,我愈清楚自己是基督徒,因為基督的靈在我裡,我怎能不承認呢?那天我走遍費城,向每一個我所認識的人,包括被我打過的,見證我是基督徒了。 戒煙妙事 我自從靈中有了主耶穌之後,就不想再打人(這並不是說我變得懦弱了),卻很難不抽煙。以前每天要抽兩大包,信主後已減為一包。專家說,每抽一支香煙,就會縮短四分鐘壽命,我愈抽愈不安,有一天在房間裡,我雙腳一軟,跪在地上,邊流淚邊求耶穌賜我力量,幫我戒煙。你猜主耶穌用甚麼方法幫我?祂給了我一個最討厭別人抽煙的朋友,他是個孔武有力的拳手,力氣比我大,他不許我抽煙,不管是買來的還是借來的,一概不許,這樣我就此宣告戒煙成功!真是要感謝主! 還有更希奇的是,從前天良泯滅的我,忽然覺得犯罪是件苦事。有一次考化學,我自知無法應付,就積極「參考」旁邊同學的「心得」。那次我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可是良心一直不安,知道耶穌不喜歡這事,最後忍無可忍,就去找化學老師,拿出試卷,一題一題的指給他看:「這題是我偷看來的,這題也是,還有這題、這題•…我是基督徒,請你給我減分。」鷹鈎鼻的猶太籍老師被我嚇了一跳,忙給我減了又減! 兄弟姊妹一同蒙恩 一九七六年間,我回洛杉磯省親,哥哥到機場來接我。我才下機他就上前來聞我,要看我還有沒有煙味,當然沒有了。哥哥是個好學生,我卻是黑底學生,從前二人甚少溝通,現在都信了耶穌,靈裡有了神永恆的生命,關係自然就不同了。我倆從深夜一直談到早上六點,說到怎樣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魔鬼的權勢下歸向真神,又因信主,得蒙赦罪,能夠光明磊落地做人,且有基督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裡,不再空虛苦悶,不再漫無目的…兩人禁不住熱淚盈眶。 兩個妹妹見我們哥兒倆忽然這麼投機,好生奇怪。排行第八的妹妹天資聰慧,為人非常精明能幹,又善於察言觀色。她見我由頭到腳都變了,知道必定有一個偉大的力量感召我。我告訴她主愛我,也愛她,甚至捨命流血代我們死;我有改變,是因為靈中有了耶穌。她聽了很受感動,立刻接受了耶穌。我叫她呼求主名,她一喊「主耶穌」,喜樂的淚水就湧出來!主耶穌即時進到了她的靈裡。 另一個和我孿生的妹妹,性格和我一樣,既倔強又反叛。她以為信耶穌,不外乎是信的上天堂享永福,不信的下地獄受痛苦,所以偏不肯信,寧可將來下地獄。後來我問她:「妳願不願意爸爸得到永生?」她是個孝順女兒,很想爸得著永遠的生命。我說:「妳自己還未得著永生,怎能叫爸得到呢?快接受救主,呼求主的名字吧!」她就輕聲說:「哦,主耶穌。」一面說一面禁不住掉下了眼淚。事後她告訴我,當時有一股邪惡的力量阻止她求告主名,但最終主耶穌得勝了。讚美主! 此後我輾轉回到紐約,向練拳的黑人朋友傳福音,每逢跑步時,他們必定排成一隊,隨我邊跑邊喊:「噢,主耶穌!」 「耶穌厲害!」 進入大學後,我天天在校園裡傳福音。從前我打人、害人、煽動人入黑社會作惡,現在卻天天帶人進入榮耀的教會。我來美國多年,凡世人所追求的東西,諸如:金錢、學位、汽車…我都有了,許多新奇的玩意也都試過了,甚至還開飛機在萬里無雲的長空遨翔。可是我仍要說,世界上最寶貴的乃是主耶穌;沒有祂,人的心靈不過是一片墳墓。 如今我擔任北加州華語學生中心的顧問,與西雅圖、栢克來,以至加拿大溫哥華等地的學生工作者,在大學裡協助各地留學北美的華僑學生,幫助他們適應異邦的生活。本來像我這樣的人,是斷不能安分用功讀書的,不放火燒掉校園,也會組織暴動!如果不是靈裡有了基督耶穌,怎會在大學畢業後,仍願意幫助離鄉別井、負笈求學的華人學生呢? 有一年我回洛杉磯探望父親,那時我已信了主,爸看見我那麼乖,心想大概我又闖了大禍。但觀察了一段時間,才知道我信了耶穌。有一天他忽然對我說:「耶穌厲害,耶穌厲害!」 是的,耶穌真厲害。 ─見證人畢業於美國舊金山州立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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