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旨意
約翰福音一章1-4節說到永遠、無限、奧祕的神,願意在宇宙間、創造裡有一個發表,為要使人認識敬虔的奧祕。約翰福音的直譯是「神賜恩典的佳音」,是生命的福音,說出生命具體地在這位太初與神同在的道裡頭,並且在時間裡,道成了肉身,與人同住,與人發生關係,從永遠無限進到時間有限裡。之後約翰福音記載了許多事情,都是個別的例證,說明這個大前提:永遠、無限、奧祕的神有一個意願,就是要與在時間裡的人發生關係。我們若有這個看見,就明白約翰福音的重點不是神覺得人很可憐,所以就按著每個人的需要給他們一點東西。約翰福音不是從人的需要開始,乃是從神的旨意、神的所是開始。 創世記一、二章講到神造人的目的,到第三章人就墮落了,於是神應許女人的後裔:直等到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四4)。我們對此的領會是在時間上的。人墮落了,所以一直等待,直到主耶穌降臨。從人的觀點來看這是對的,但從神的觀點來看,他的旨意從來沒有改變。約翰福音一章4節的生命是有位格的,在創世記二章,這生命就有一個具體的表現:伊甸園的生命樹,就是表示神要人接受他作生命。神這旨意雖然受到打岔,但卻從來沒有改變過,等到主來了,生命就顯明出來。 國度的人位化 約翰福音的起首給我們看見:雖然人不認識自己的需要是甚麼,但當人遇見主,碰著主的所是,裡面就得著滿足了。正如我們不知道尼哥底母為何來找主,他的第一句話並非提問或要求,所以不曉得他有甚麼需要。主不是回答他的問題,而是開門見山地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之後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5節) 「神的國」是聖經中非常重要的真理,一百年前藉英國弟兄會才解開。聖經中不單講到國度,還有神的國和天國。弟兄會論到神的國與天國的不同:神是永遠、無限的,神的國是從永遠的過去到永遠的將來,在這兩個永遠的中間就是時間。聖經將時間分成四個時代:從亞當到摩西(列祖時代)、從摩西到基督(律法時代)、從主的第一次來至第二次來(恩典時代,也是教會時代)、主再來後就有千年國度時期(國度時代)。千年國度結束之後就帶進新天新地,就是永遠的將來。神的國是從永遠到永遠,包括這四個時代。天國則包括恩典時代和國度時代,與我們這些新約的人有關係,所以當施浸約翰和主出來傳道,都是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天國是從主第一次來而開始,直到千年國度末時而結束,所以對我們這些活在時間裡的人來說,國度完全是時間上的問題。 然而,弟兄會的一位教師講論神的國,特別題到聖經中關於國度的觀念是人位化的。國度的實化,並國度與生命的關係是藉著重生,聖經中對國度的啟示更是指著王作為國度的人位說的─天國近了,不但是指何時,更是指何人。對一般人來說,一個國家有領土、人民和主權,這就是國度,但聖經給我們的領會是:國度就是國王本人。正如路加福音十七章20-21 節記載,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主說:「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那時主在他們中間,神的國就在他們那裡,因為他是王。主出來傳道時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已往我們對此的領會是時間上的領會:到了新約時代,是恩典時代,就是國度的第三個階段。弟兄會的那位教師對此卻有不同的解釋:若天國是用國王來代表的話,可以想像在一個國家中,有一些背叛的人在這國的範圍裡,當國王來就近他們,向他們宣告說:「只要你們投降、痛改前非,我就完全赦免你們。」假若這些背叛的人承認國王的主權,他乃是全權代表國家的,當他們悔改,接受王的招降,就不單在地位上,也在權勢和境界上遷移了。他們跟國家的關係可說是已被遷到國王的國度裡了。這不是時間上的問題,乃是與國王關係的問題。我們的經歷也是如此:「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西一13) 經歷生命的實化 以上的看見,對我們經歷生命的實際非常重要。我們都活在時間裡,受時間限制;神是永遠、無限的,卻願意降卑自己,落在時間的限制裡,為要把人帶到他那裡,成就起初神造人的目的。神在第六日造人,到第七日神創造完畢就安息了,便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可見神造人的目的,是叫人在他裡面有安息。雖然人墮落了,失去安息,地也受了咒詛(創三 17-19),但神造人的目的沒有改變,所以出埃及記二十章說要記念安息日。聖經第一次題到「安息日」,是在出埃及記十六章,當時神開始在曠野賜嗎哪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在這四十年裡,沒有汗流滿面,便得餬口,可說是神對地的咒詛暫時挪開了,他們享受安息。盼望我們看見安息日的意義,並非人勞苦工作了六天,神就讓人在第七天休息。神乃是每一天都供應以色列人,讓他們每一天都經歷他的恩典,然後到了第七天,連出去收取嗎哪也不需要了(出十六22-23),因為在第六天神有雙分的供應。到了新約,主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可見即使人在墮落的光景裡,神造人的原初目的始終沒有改變,叫人因著他有安息。 除了安息日,在聖經中還有安息年(利廿五10)。以色列人不單每隔六日有安息日,並且每隔六年有安息年,叫地休息,然後過了七個安息年(四十九年),到第五十年是禧年,一切居民可以得著自由。當主出來盡職,他就是禧年(或譯:悅納年)的實際(路四18- 19、21),並且哥林多後書六章2節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舊約的禧年每五十年才出現一次,若一個人賣身作奴僕,剛好過了禧年,恐怕沒有機會再遇上了。主為著我們,從永遠的無限進到短暫的有限裡,就是要我們不再局限在時間裡,因為我們若不從這局限裡出來,就不能經歷生命的實化。主已經來了,他是安息日的主,凡勞苦擔重擔的人現在就可以到他這裡來,活在生命的實際裡。基督就是生命的實化,他就是國度、安息、禧年的實際,我們有基督就有安息,不再限於一週裡的一天,或五十年才有一次禧年,我們信主後的每一天都是在過禧年。 生命實化的例證 約翰福音還有許多生命實化的例證,例如:復活的預嘗(五24,十一25)、活糧的供應(六48、51)、光的照明(一4-5,八12,九5,十二46)、真理的釋放 (一14、17,八32、36,十四6)、敞開的門—為著更豐盛的生命(十9-10;啟三8),這些都是有關主的所是。例證不是歸納性的,乃是演繹性的,是從主的所是演繹出來。我們無論在甚麼時候,在甚麼景況,所需要的就是主自己,但不要停留在時間的觀念裡。生命的實化,就是表明不再受時間的限制。 當我們看見神國度的實現,也就看見神愛的開啟。約翰福音三章16節的上兩節,是以摩西在曠野舉銅蛇為例(民廿一9),說明十字架是神愛與神義相會之處 (約三14-16)。神的公義只會叫人憂愁,因為人無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惟有不知罪的神子才能滿足,所以十字架上有慈愛和公義的相交。當我們讀約翰三章16節時,應把十字架的圖畫讀進去。「不至滅亡」是跟神的義有關,因為公義的要求沒有滿足的話,結果就是滅亡。惟有主成為罪身的形狀(羅八3),被高掛在十字架上,就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故此,約翰三章16節乃是說出神的所是—愛和公義—的相交。 最後來看靈的湧流,這與我們活在時間裡的人有很大關係,因為主的工作不是到了十字架就停止,他今天仍舊生活、說話、拯救、引導…靈的工作是非常應時的。約翰福音記載主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後來有些人聽到撒瑪利亞婦人的見證就信了,可見活水已經從她裡面湧流出來了(四14)。我們若是停留在時間的觀念裡,那麼撒瑪利亞婦人就要等到主釘十字架、埋葬、復活、升天,到了五旬節,她才能湧流活水(約七37-39)。事實卻是她聽到主的話並相信,就能湧流活水了。故此我們不要活在時間的局限裡,只要相信主,接受主的話,我們就活了;只要與主同住、同行,就可以與他一同行動,不必等待日後。我們在世年日短暫,巴不得每一天都活在生命的實際裡。當我們越過越認識主的所是,就曉得有主就有神的國,就有神的愛和神的義相交。我們只要活在主裡面,就能經歷靈的湧流。當我們讀約翰福音時,巴不得主給我們有更新、更廣、更高的視野,願主得著我們。 (全教會特別聚會第二堂信息摘錄,朱永毅弟兄講,未經講者過目。) |
生命的實化
生命的體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