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

生命的發表與彰顯

生命與建造(二)

2009
四月

四月
26

神的設計

 這次特會的負擔,是要從約翰福音看生命與建造。約翰福音一章1-4節,首先從道和神開始,講到生命,再講到光,之後也講到愛─神愛世人,人藉著信,就可以得著永遠的生命(三16)。約翰寫此卷書的目的,就是叫人信主而得生命(二十31)。在新約聖經中,約翰福音最多題到生命,其中一半是指永遠的生命、出死入生的生命,也就是豐盛的生命、復活的生命。故此,約翰福音是一本講生命的書,特別講出生命的超越和獨特。然而,約翰福音很少講到建造,只在二章20節題到「造成」,但這是指聖殿的重建,而19節的「建立」,是復活的意思。雖然約翰福音很少題到建造,但這的確是本書的主旨。希伯來書三章4節說:「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約翰福音所講的建造,就是神的建造,是神所設計的。我們首先要交通的,就是生命的建造是根據神的設計。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這是神永遠的定旨,他要在宇宙中有一個彰顯和代表。這定旨與他創造的人有關,是藉著他的計劃來實踐。創世記一章說出神一般性的創造,二章是對創造的細述;一章說到神的定旨,二章說到神的計劃。從一章中,我們看見神的創造很容易,說有就有,命立就立。到了二章7節,就看見神造人並不簡單,是三部分的創造。神先用地上的塵土造人的身體,然後將生氣(生命的靈)吹在他鼻孔裡。換言之,神造了一個空的器皿,為著盛裝生命的靈,如此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活的魂),這與神永遠的旨意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生命藍圖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我們知道當初神造人有靈、魂、體三部分,是三元論。原初舊約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在主前三世紀,已有人將舊約翻譯成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在主耶穌的時代,新約還未寫成,希臘文的舊約聖經已經通行,而創世記二章7節的靈、魂、體,與帖前五章23 節的靈、魂、體是相同的字,這就是神所設計的生命藍圖。在希臘文裡,生命有三個不同的詞:zoe、 psuche、bios,與神創造人的三部分是相對的。bios是生物學的字根,研究體的生命;psuche與魂有關,是心理學的字根,研究魂的生命。約翰福音所著重的,不是生物學和心理學的生命,乃是zoe,講神的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

 約翰福音沒有題到與體有關的生命,卻題到與魂有關的生命。「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十11)這裡的生命是指魂的生命,說出要得著豐盛的靈生命,就要捨去魂生命。盼望我們都看見約翰福音所講的生命與建造,就是神所設計的生命和建造,不是根據魂和體的生命,乃是根據靈的生命,這是從聖經開首到末了的生命路線。創世記二章記載神將亞當放在伊甸園裡,在那裡有生命樹,這生命就是zoe的生命,也就是神的生命、永遠的生命。舊約有許多地方題到生命的事(詩十六11,卅六9),這些都是zoe的生命;約翰福音中的生命,也是一樣。到了啟示錄廿二章的生命,都是指屬神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其實整本聖經,就是講生命與建造。盼望我們對於生命,不再有其他領會,知道約翰福音所題的生命,就是從神來的生命,在這生命裡有光,要把人帶到永遠的生命裡。

光的啟發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一4-5)光帶進啟發。光是境界的問題,光與黑暗是互相排斥、不能共存,當光一來,黑暗就要遁逃。光與生命連在一起,黑暗與死亡連在一起,所以一有光,就沒有黑暗和死亡。光的啟發,乃是將人從黑暗中帶出來,從一個境界帶到另外一個境界。「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八12)「走」是指在一定的範圍裡生活、行動。約翰壹書一章 5-6節和二章8-11節也題到在黑暗裡行,可見若你在黑暗裡行走的話,就要出來,因為在黑暗的境界裡看不見光。

 一個人蒙恩得救以後,重生了,得著永遠的屬靈生命,裡面就被開啟,不能再留在黑暗的境界裡。換句話說,當你信主以後,靈被點活了,良心就變得敏銳,知道自己是在甚麼境界裡。不單照著肉體的情慾而活是在黑暗裡,就是活在自己的天然、良善裡,同樣不是活在zoe的生命裡。只有活在永遠、屬神、屬靈的生命裡,才是在正確的境界裡,否則就是在黑暗裡行,這是約翰福音給我們的開啟。約翰福音三至十一章列舉了許多實際的例子,說明人如何被光開啟,脫離黑暗,進入生命。從尼哥底母(三章)開始一直到拉撒路(十一章),我們看見人的生命是軟弱、飢餓、乾渴、犯罪、瞎眼、死亡…這完全是境界的問題,凡沒有活在zoe生命的境界裡,都是在黑暗裡,需要得著光的開啟,這樣才能脫離黑暗、進入生命,這就是光的啟發作用。

信的行動

 約翰福音讓我們看見生命與建造是由神的設計開始,並且需要光的啟發來繼續。當我們得著啟發,就需要行動。「相信」在約翰福音出現九十多次,均是動詞,是有行動的。約翰福音沒有題到「信心」這個名詞,因為它是講生命的書,在生命裡有光,當人被光啟發以後,看得清楚了,就要在信裡面跨出一步,這就是信的行動。信是接受(一12),也是進入(三 16)。約翰福音三章16節告訴我們,神愛世人,愛到一個程度,甚至把懷裡的獨生子賜給我們。他是永遠與父同在、同等,永遠的生命也在他裡面,他就是人的光,但神愛我們到一個地步,竟然把這位與他同在、同等的愛子賜給我們。我們都受時間、空間的限制,而神是永遠無限的,不受任何限制,但因為他愛我們的緣故,親自成為肉身,將自己永遠無限的神格擺在時空限制裡,所以他能夠體諒我們,叫我們這些活在時空裡的人,不再為著體和魂的生命而活,而是在時空的限制裡與永恆掛鉤。

 當我們讀約翰福音時,就看見神的設計是何等奇妙,光的啟發是何等榮耀,信的行動是何等實際。「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二十31)「這些事」就是指一至二十章蒙光啟發的實例,如何從體和魂的生命裡出來,進到永遠、更豐盛的生命裡,叫我們信了主,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愛的見證

 對於生命的發表和彰顯,神的設計是開始,光的啟發和信的行動是程序,愛的見證就是目的。當主耶穌道成肉身,他會飢餓、乾渴、疲倦;他從來沒有違背父神的旨意,在地上備受限制,為要拯救我們,叫我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實在是永遠(耶卅一3)、無限(三16)、總括(提前二4)、到底(十三1)的愛。主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十三34)彼此相愛不是教導、知道的問題,乃是在靈裡經歷到神的愛,然後對這愛有回應的結果。

 約翰福音廿一章15節講到更深的愛,主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這裡的愛是神聖的愛。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這裡的愛是友誼的愛,然後主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當然我們要用友愛彼此關懷,但需要在對主愛的回應裡,由友愛進到更深的愛,在更深的愛中有建造(弗四15-16),這是愛的見證最終目的。

總結

 生命與建造是根據神的設計,也可說是根據神的生命,所以我們需要活在靈中,不要花太多時間關心我們的體和魂。我們若要跟從主,就當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從己的境界裡被救拔出來,回到靈裡,也就是生命、光的境界裡。我們必須憑信心來接受神的話,一面蒙光的啟發,另一面要有信的行動,如此就可以有愛的見證,對神的愛有更多認識。我們實在需要天天被開啟,對神的愛有更新的欣賞,如此才能在愛中有回應。我們不必擔心要和誰有建造,只要連於元首基督,彼此相顧相愛,從友愛進到更深的愛裡,這樣身體就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這就是約翰福音向我們的開啟。

(全教會特別聚會第二堂信息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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