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啟示錄十二章1-6、13-17節 啟示錄共廿二章,可分為兩大部分:上半部分(一至十一章)和下半部分(十二至廿二章)。在十一章,第七號吹響了,基督作王了,帶進了永世。十二章開始,是啟示錄上半部分的註釋、說明、補充,重在描述三年半大災難的情形。 這段經文提到不同的人物,各有所指:「婦人」指歷史中所有神的子民,包括我們;「龍」、「蛇」指撒但;「男孩子」指剛強、事奉神、為神爭戰的人;「其餘的兒女」指守神誡命的以色列人和為耶穌作見證的聖徒。 婦人、男孩子、其餘的兒女都不是指個人,而是指團體。婦人是歷世歷代所有神子民的集大成,我們也在其中;婦人有甚麼特點,我們也該有甚麼特點。「天上現出大異象來: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1節)日、月、星均是發光頭,同樣,我們就是發光的子民,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照亮這黑暗的世代。換言之,我們的光(美好的見證)要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神(太五16)。 龍要吞吃婦人所生的男孩子(4節),可見男孩子十分重要,是撒但的攻擊目標。男孩子是在艱難、疼痛、呼叫中產生的,對於教會的現況,我們有沒有疼痛的感覺?我們要為聖徒禱告,求神興起下一代,得著男孩子。雖然環境艱難,但主提醒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要纏磨神,晝夜呼籲祂(路十八1-8),使祂的旨意得以成就。願神得著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