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特會的主題是「正常基督徒生活」,我們會交通一些基本的重點,但基本並不是膚淺,正常並不是尋常。盼望主給我們新的開啟,讓我們能夠進入正常基督徒生活的實際裡,不但為著應付未知的將來,並且能夠為著神永遠的旨意。我們先從「基督徒」說起。
福音顯明神的義 聖經第一次題到「基督徒」,是在使徒行傳十一章 26節:「…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主耶穌升天以後,使徒們領受託付,向萬民傳福音。當時他們從耶路撒冷開始傳道,有些人往北走到了安提阿。主差遣使徒們說:「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廿八19)那些相信主的人,不但接受耶穌作救主,且還跟隨主,作主的門徒。 「門徒」原來的意思是「學徒」,「徒」跟行走有關,所以不但要學習,並且要實行;不但聽道,而且行道。耶穌吩咐使徒們要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指不但將福音傳給萬民,而且將他們帶到一個境界,能夠腳踏實地去經歷。當他們這樣經歷時,生活中就有一種表現,就如門徒在安提阿不但接受福音,而且也實踐他們的信仰,活出一種見證,以至被人稱為基督徒。他們不但相信基督,而且他們的生活說出他們是跟隨基督的人,這就是福音。 羅馬書一章17節:「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因信得生」可以說是因信得著神的生命,而且靠這生命活著。「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聖經告訴我們神就是義,神是信實、公義的(約壹一9);義是神的屬性,是永遠長存 (詩一一九142),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神的法度永遠是公義的(詩一一九144),神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一一九160);「法度」是作事的原則,「典章」是作事的細則。神的所是是義的,是不改變的,而且他作事的原則和細則也是義的,永遠不改變。 福音就是說到神的所是是義,神的所作也是義;神永遠不改變,他所作的所定規的也是永遠不改變。因著這緣故,神的義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我們經常題到神永遠的定旨,但我們必須看見神永遠的定旨是顯明神的義,他的所是和所作都不改變。我們都是刻變時翻的,所以很難領會神的義,但在這福音上神的義已經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義人必因信得生命,而且活著,這都是不改變的。 神的旨意不改變 希伯來書二章5節:「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原」說明神的義和神的定旨是不變的。天使和人不一樣,不受時空影響及限制,但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託付天使管轄;即使人墮落,神也沒有改變他的計劃。希伯來書二章6-8 節引用了詩篇第八篇,見證神的旨意沒有改變。人比天使微小一點,受到時空的限制,神卻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所造的都派他管理,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 創世記一章26節清楚說明神把管理的權柄交給人,而不是交給天使,所以神永遠的定旨沒有因為天使的背叛而改變,也沒有因為人的墮落而改變,這是神的義。27節的「他」,是指著子說的,說出人是照著子的形像造的,神要人在子的形像裡來彰顯他、代表他。二章7節的「生氣」和「靈」是同一個字,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的體,然後將靈吹到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活的魂,所以人是有靈、魂、體的。人的身體是受時空限制的部分,靈和魂(思想、情感、意志)則不受時空限制。神造人就是這樣奇妙,一個有靈、魂、體的人受時空限制,卻能夠為著神永遠的定旨。 兩個境界 兩種生活 神造人是在永遠裡定規的,他不但照他永遠的定旨創造人,也在創立世界以前預定我們,就是預先定規我們在一個境界裡,所以神造人以後,將人放在伊甸園裡。園中有許多樹,只有兩棵是有名字的樹:生命樹和善惡知識樹。神明明告訴亞當說,不可吃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否則吃的日子必定死,後來撒但藉著蛇來引誘人吃了,人墮落了。 這兩棵樹代表兩個境界,生命樹代表以神作生命,是倚靠神的;善惡知識樹代表不要神,向神是獨立的,因為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活在生命樹的境界裡。人的墮落,是因受撒但引誘,進到向神獨立的境界,整本聖經就是這兩個境界的延續。然而,神永遠的定旨並沒有因撒但的背叛和人的墮落而改變,當人墮落後,神馬上應許有女人的後裔。等到時候滿足,神來成為人,為女人所生。 主耶穌在地上時,雖然受到時空的限制,但他一直活在倚靠神的境界裡,沒有讓環境在他的上面,他不受環境的轄制。他差遣使徒們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使跟隨他的人不光是相信而且是實踐的人。我們不但相信主耶穌是我們的救主,他能解決我們所有罪的問題,而且他賜給我們新的生命,讓我們憑著新的生命過新的生活,活在倚靠神的境界裡。不管我們在人生的哪個階段,都應該活出正常基督徒的生活,這是我們的分,神早已預定我們在這一個境界裡生活。 一個人信主前,本來是在黑暗的權勢下;信主後,被遷到神愛子的國裡,這完全是境界遷移的問題。得救後,我們需要繼續活在倚靠神的境界裡,這樣別人就覺得我們與他們不一樣,因為彼此的源頭和境界不一樣。我們都是被呼召出來的,是從一個境界被呼召到另一個境界,並且需要活在這個新的境界裡。神的義在這福音上已經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當我們相信時,神就稱我們為義,赦免我們的罪。另一方面,神要我們繼續活在新生命的境界裡,義人必因信得生命,並且靠這生命活著。我們得救後,便得著了新生命,在神的主宰和定規裡,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求告神的名 在這個時代,神的主宰將我們擺在香港這地方,我們可以知道神永遠的定旨。無論年長或青少年聖徒,都可以為著神的定旨活著,作一個彰顯他的人,成為不受時代轄制而在時代以上的人。神的定旨是永遠的,神的預定是在創世以前,但神的呼召是在時間裡,按著他的主宰呼召我們。不管我們的情形、背景怎樣,神早已預定我們,要我們活在正確的境界裡,過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這是神原初的心意。神的義是不會改變的,不但在原則上沒有改變,在細則上也沒有改變,在每一個時代都是可行的,在每一個境遇裡都是可作的。 當我們沒有活在正確的境界裡,藉著呼求主名,就可以回到他面前。聖經裡第一次題到呼求主的事,是記載在創世記四章26節。起初亞當和夏娃生了該隱和亞伯,該隱是種田的,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神,是憑著自己的努力;亞伯是牧羊的,用頭生的羊羔獻給神。神悅納了亞伯的獻祭,因為他的獻祭是根據生命樹的原則,就是倚靠神的原則。該隱嫉妒亞伯,就把他殺了。 神賜給亞當另外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是代替亞伯,活在生命樹的境界裡。「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6)「起名」和「求告」是同一個詞。塞特稱他的兒子為以挪士,意思是說人是必死的、脆弱的。以挪士一面承認自己是必死的、脆弱的,另一面他稱神為耶和華,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 當我們發現自己離開生命樹的境界,就要到主的面前承認自己是以挪士,是必死的、脆弱的,沒有辦法向神獨立,也不應該向神獨立。我們應該求告耶和華的名,他是自有永有的,是我們的分。神拯救我們,不但叫我們作門徒,也要被稱為基督徒。巴望主藉著他的話題醒我們,無論是年長的或是年幼的,是信主多年的或是初蒙恩的,盼望我們都被開啟看見神永遠的定旨,是要我們在正確的境界裡來彰顯他、代表他。讓我們今天在香港這個地方,能夠過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
(特別聚會第一堂信息摘錄,朱永毅弟兄講,未經講者過目。) |
神的定旨與主宰
正常基督徒生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