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十章30-31節是全書的總結,約翰寫福音書的目的,是要叫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人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那麼,人信了耶穌,得著了生命,之後如何呢?於是就有廿一章。
約翰福音廿一章1-14節記載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第三次向門徒顯現。當時門徒去打魚,卻一無所獲;照著主的吩咐下網,就滿載而歸。這一幕似曾相識,令門徒想起主當初如何呼召他們(路五1-11)。之後主為門徒預備早飯,拿餅和魚給他們,又令他們想起五餅二魚的神蹟,主使五千人吃飽(約六1-15)。 主頭兩次向門徒顯現,當時門徒在恐懼和疑惑中,主將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堅固他們的信心,又將聖靈賜給他們,差遣他們傳揚福音,作耶穌復活的見證人。門徒面對傳福音的大使命,但一直所跟隨的主不在身旁,因此不知所措,只好回到自己的舒適圈,重操故業。主第三次向門徒顯現,就是要門徒知道:主雖然不再以肉身與他們同行,但仍與他們同在;主對他們的呼召和供應,從不改變。 呼召和供應都是從主而來,離了主,我們就不能作甚麼。願我們都寶貴主的呼召和供應,跳出自己的舒適圈,遵行主給我們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