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啟二十2)
聖經啟示我們,蛇與龍不但屬於一類,而且也是同種。蛇與龍同是撒但的記號,等於撒但的化身,只不過在不同的時期中,撒但或以蛇的身分出現,或以龍的身分出現,但是他的本質始終是神的仇敵。當他以蛇的身分出現的時候,就表現他的狡猾、詭詐、謊騙、引誘,叫人上當,叫人落在他手中,中了毒,犯了罪,結局是死亡。若他以龍的身分出現時,就顯出他的兇暴、強橫、狠毒、殘殺等;他要控制人,作他的爪牙,與他一同反叛神,最後也要歸於滅亡。所以他不論出現為蛇,或是出現為龍,都是神的對頭,為著加害於人。 神起初造好了天地萬物,又造了人。神在人身上有個旨意,要藉著人來完成。撒但知道神有這個計劃,而且這計劃完成的時候,他也就完了。他要破壞神的計劃,使神的旨意不能完成,就必須先破壞人。只要把人破壞,叫人不能再為神用,他的工作就算完成,因為人是神旨意中的核心。
因此撒但就以蛇的身分,第一次出現在人間,那時亞當夏娃剛造出不久,性質純潔,又住在伊甸園中,沒有絲毫雜念和憂慮。蛇就找個機會,先到夏娃跟前,引誘夏娃。蛇知道,在伊甸園中那棵分別善惡樹,雖然生得青翠美麗,卻是棵有害人類的毒樹。人若吃了那棵樹的果子,就會增加知識,知道好與壞、善與惡,而且發展下去,人的知識越來越多,多過人的能力,人就不能控制自己。到一天,把人毀壞的乃是人自己。不但如此,撒但也知道,神曾經吩咐人,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人若吃了,不但會中毒、會帶來死,而且是違背神,不服神,人就成為罪人。人犯了罪就有嚴重的後果,可惜純良的始祖尚不完全了解,撒但就以詭詐的方法、誘惑的手段,化身為蛇,先來欺騙夏娃。 欺騙的結果是:夏娃受了騙,完全聽從了蛇,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而且又給她丈夫吃,亞當也吃了。二人當時果然眼睛明亮,知識大開,先看出自己是赤身露體。他們不是以前那樣的單純率真了,他們為自己的赤身有羞恥的感覺,所以採了無花果樹的葉子編成裙子,為自己遮身。他們也知道他們犯了大錯,得罪了神。當神來找他們的時候,他們感到害怕,感到慚愧,就在樹林中躲起來。但是犯了罪是大事,不是一躲可以了事的。神終於把他們找出來,要把這事作一審判,作一了斷。
神先追問亞當,為甚麼吃不可吃的果子,亞當把責任推給夏娃,夏娃又推給蛇,對神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所以神在這一次的審判中,先對蛇下了判決。 神對蛇的判決,有幾個重點:第一,蛇受到最重的咒詛。第二,蛇此後用肚子行走,與土相聯,並且終身吃土。第三,蛇與女人為仇,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為仇;女人的某一個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他的腳跟。神這個宣判,一面要執行,一面又帶著個預言,留待以後應驗。 若是參考神對亞當對夏娃的宣判,便知道土是代表下賤和咒詛。蛇永遠和土相聯,就是永遠低下,永被咒詛。人原是由泥土所造,若是人得到永生,本可脫離土而屬於天,但是人犯罪之後,失去了屬天的可能性,末了必要歸回塵土。蛇既與土相聯,罪人也是屬土的,在土上人與蛇混在一起,永受蛇的害,被蛇吞吃。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看到一班人,醉生夢死的活在世上,像在土中打滾一樣,卑鄙齷齪,最終被蛇吞吃,了此一生。 作了基督徒,蒙了救贖,應該有屬天的性質,脫離了土。若是我們不照著新生命活,過屬天生活,仍舊自甘卑賤,與污穢、黑暗的世界為伍,就等於生活在土中,和土相聯,不但仍在咒詛之下,而且終必被蛇吞吃,作了蛇的犧牲。若是我們過屬天生活,隨靈而活,與主相通,蛇也永遠摸不著你,因為牠被審判,只能在土中活動。我們甚麼時候在亞當裡,就是屬土;甚麼時候在基督裡,就是屬天。
神又宣判,女人和女人的後裔,都要與蛇永遠為仇。按照人的天性,也都怕蛇、恨蛇,見到總要把牠打死,因為蛇會咬人。但是神更說,將來要有某一個「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這句話似乎不可能應驗,因為人都是男人的後裔,沒有人是女人的後裔。到了主耶穌降生後,這話竟然奇妙的應驗,因為主是從童女馬利亞懷孕生下來的,所以主耶穌就是要應驗那個打傷蛇頭的人。 當主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同時也給了撒但魔鬼的致命傷。希伯來書二章十四節說,耶穌「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神說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的預言,就在主耶穌身上完成。而蛇給主的痛苦,並不是致命的,不過如咬了腳跟一樣。 從十字架時起,撒但已完全失敗,以後他繼續的活動,不過是最後的掙扎而已。到末世,這條蛇要成為一條大龍,兇猛的殘害世人,所以一切的基督徒還不可鬆懈,當時時儆醒,提防撒但的作為。聖經告訴我們,到了時候,照著啟示錄二十章一至三節說:「我又看見有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綑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一千年過後,神把那迷惑人的魔鬼,扔在硫磺的火湖裡,直到永永遠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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