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至此已記載完耶穌的主要事蹟,廿一章是一個附記,關乎基督徒如何跟從主,叫我們有以下三方面的學習:
第一,怎樣維生──信靠主的供應(1-14節)。主曾向門徒兩次顯現,之後不再出現,其中七個門徒便返回加利利。他們為了維生,只好重操故業,在提比哩亞海邊(即加利利海邊)打魚。希奇的是,這些職業漁夫竟然整夜沒有打著甚麼。天將亮的時候,主向他們顯現,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結果捕獲一百五十三條大魚。這一幕似曾相識,正是昔日主呼召彼得、雅各、約翰等門徒的情景(路五1-11)。 這時候,門徒實在百般滋味在心頭──主曾呼召他們要得人如得魚,他們卻只顧打魚;他們憑自己的經驗、能力,一無所獲,聽從主一句話,就打滿了魚;他們上了岸,主已為他們預備了餅和魚。主正要藉著此事,訓練門徒不倚靠自己而倚靠主。同樣,我們要認識主掌管一切(包括我們的人生),是供應的源頭。我們要學習倚靠主過信心生活,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主就將這些東西加給我們了(太六33)。
第二,有何託付──以愛服事主羊(15-17節)。雖然門徒軟弱失敗,但主對他們不離不棄,因為祂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吃過早飯,主沒有責備門徒,而是三次問彼得:「你愛我麼?」這就是主最關心的問題──我們是否愛祂?無論我們處於甚麼光景,即或十分軟弱,願我們都回應:「主阿,你知道我愛你。」 更進一步,我們不單愛主,還要領受主的託付──傳揚福音、牧養主羊。傳了福音,有人得救,我們就要關心、幫助、牧養主的羊,這是主對每一個聖徒的託付。
第三,將來如何──盼望主的再來(18-23節)。我們領受主託付,直到祂回來。基督徒有三種結局:一、為主殉道,這是最榮耀的結局(18-19節);二、活著見主,這是我們的盼望(20-22節);三、肉體死去,等候復活,這是大多數人的結局(23節)。 我們的結局如何,在主手中,但對於主的再來,要有預備。此外,我們不用與人比較,說:「這人將來如何?」不必羨慕別人的際遇,只管跟從主,向主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