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
林前十二章論到屬靈的恩賜,1-11節指出兩個重要原則:第一,運用恩賜的人是被聖靈感動,高舉耶穌是主(1-3節);第二,恩賜是從神而來,要叫人得益處(4-11節)。我們都清楚這兩個原則,但如何具體實行?保羅在12-27節有進一步的論述。
保羅在十二章繼續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分門別類,此問題之前已出現兩次:一至四章,聖徒因高舉主的工人而分門別類;十一章下半章,聖徒因帶著貧富身分擘餅而分門別類。到了十二章,他們因恩賜不同而分門別類。 最令神的教會受虧損的,就是分門別類。我們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不可因任何原因而分開。現今香港處於撕裂狀態,市民因政見不同而敵對;我們要謹慎,不要中了仇敵的詭計,將社會議題帶進教會,成為分門別類的原因。若教會沒有合一,所謂運用恩賜、盡功用就變成空談。
12-27節多次提到「肢體」與「身子」,強調雖有許多肢體,仍是一個身子。所有聖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關係密切,彼此相連,一同連於身體。若我們有身體的感覺,就不會出現哥林多教會的問題。 「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12-13節)這裡提到身體的構成:我們一信主,就與基督聯合,成為身體的一部分,受浸就是表明這關係。我們受浸,不但是了結已往,也是浸入身體裡,在此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為奴的、自主的,即沒有種族、文化、貧富、階級的分別。 若將社會上的分別帶進教會,就會產生分裂。肢體的關係不可有其他攙雜,大家都是飲於一位聖靈,得著聖靈的供應。
每個肢體都有功用,正如我們身上的器官,沒有一個是多餘的。我們浸成一個身體,就要盡自己肢體的功用。如何盡功用?包括兩方面:第一,不可獨立,須連於元首(基督)和身體(教會);第二,追求屬靈生命長進,操練運用恩賜,慢慢就會顯明自己的功用。 「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14-20節)攔阻人不能盡功用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自卑,覺得自己不是指定的肢體,恩賜不顯眼、不如人,因此退縮而不盡自己的功用。 肢體的位置是神所安排的,我們要學習接受神的安排,不與人比較。我們要認識最微小的肢體,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基督的身體是強壯的,沒有「殘肢」、「弱肢」,所以不要因自卑而不肯盡功用。 另一妨礙肢體盡功用的原因是自高:「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21節)肢體的功用是不同的,沒有輕重的分別,根本無法比較。每個肢體同樣重要,誰也不能無誰,我們要一同配搭盡功用。 「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22-23節)人以為軟弱的肢體,更是不可少。我們要保護、扶持、包容幼嫩的肢體,遮蓋他們的不足,同時幫助、成全他們發揮所長,盡自己的的功用。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24-26節) 肢體不可分門別類,總要彼此相顧。大家同苦同樂,進入同一的感覺:「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羅十二15-16)這就是基督身體的顯出。
我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27節)。我們要將自己擺在教會中,接受十字架的工作,除去所有傷害身體的東西,不單獨,不分散,不比較,不排斥,不自卑,不自高,不搞個人主義或山頭主義,要連於其他肢體,彼此幫助。 神看重身子,祂親自安排、配搭、設立這身子(18、24、28節)。我們要阿們、接受神一切的安排,讓基督的身體顯出基督的榮耀和豐富,叫神得著滿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