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路一3)
路加是個醫生,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都是他寫的。在這兩卷書中,他寫了許多出色的人物,怎樣被主大用,連他自己也包括在其中。但是他在這兩卷書中,是個隱姓埋名的人,對自己的名字,一次也不提。若不是保羅寫信的時候,說到路加的名字三幾次,我們也許根本不知道路加是誰。
雖然聖經中沒有路加的傳記,我們不知道他是哪裡的人,不知道他的出身,也不知道他甚麼時候信了主,又怎樣終身事奉主,但是一個人能被聖靈信託,使他寫了聖經中的兩卷,而且雖然寫了,卻不顯揚自己,只顯揚基督。這樣為主用的人,實在是基督徒的好榜樣。 我們既然找不到關於他的歷史,只好從他寫的這兩本書中,來認識他的為人。他所寫的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當然都是由聖靈感動而寫出來的,完全符合「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我們對於其中的每一句,認為都是聖經的啟示,篤信不疑。但是在新約時代,聖靈啟示他的僕人寫聖經或是講道的時候,啟示的方式和舊約時代不一樣。新約時代的聖靈,是由已經成過肉身,帶著人性,經過死、復活、升天的神而成的。這靈又住在人的靈裡,在靈裡向人啟示。人若把這些啟示寫出來,準確不準確,就要看這個人對靈認識得夠不夠,經歷得深不深。 而且新約時代,靈對人的啟示,不是一個字一個字的說話,乃是給人一個意思。人照著這個意思,用人常用的話發表出來,就成了人人可讀的聖經。所以每個寫聖經的人,所使用的話,都有那個人的特色,但是特色雖各不一樣,準確性卻必須相同。從這些原則上,可以看出路加這個人,是一個常活在靈中,對隨從靈而行頗有經歷的人。聖靈找到這樣的人來寫聖經,不是偶然的。
路加寫福音書的時候,第一章第三節論到主耶穌的事說:「這些事我既從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按著次序寫…」可見路加這個人,是個認真、確實、嚴謹的人。他雖然有了靈的啟示,但還怕自己記載錯誤,所以又親身從頭考察一次,好使他寫的事,「都是確實的」。由此可見,神不能用一個馬虎的人作工人,不能用一個說話隨便、行事散漫的人為他傳道。 路加雖然在他寫的書中,沒有一次提說自己的名字,但在使徒行傳中,從十六章十節起,記述的體裁改成了「我們」。在此以前,行傳所寫的事,都是以第三者身分,作客觀的記述。但是從這個地方起,路加也參加到保羅的行列裡,所以他們以後的行程,就變成「我們」怎樣怎樣了。此後行傳的記載,除了有一段記載是專與保羅有關,路加不在其內,以後保羅被押解去羅馬,那一段艱苦的行程,路加始終和保羅同行,所以「我們」的語氣又出現。要了解路加這個人,「我們」這一段聖經是很好的資料。 路加參加保羅的工作行列,是在保羅第二次外出的時候,到馬其頓之前進來的。此後與保羅同工,又照顧保羅的身體,直至保羅到羅馬。這期間多少年來,與保羅完全配合,協助完成保羅的職事,沒有二心,沒有異議。當時和保羅有同樣的異象,作同樣工作的人不算少,但是有始有終、忠貞不二的人卻不多。有一個名叫底馬的同工,後來愛了世界,另走一條路去了。路加這種忠實於他的職事,也是後人的好榜樣。
他和保羅同行的時候,不但路途艱難困苦,而且時時遭遇無理的反對、攻擊,但是他們都能忍受。尤其末了一段,保羅作了囚犯,帶著刑具,被兵丁押解著,坐船到羅馬去,而路加也與保羅同行。那一趟行程,遇到狂風大浪,天昏地暗,船又觸了礁,可謂九死一生。雖然他們上了一個小島,暫時遇救,但是情形狼狽淒涼之極。路加寫這些遭遇時,並沒有半句怨言,也沒有一點不平的味道,反而充滿了信心,甘心接受主的帶領。他深深的知道,為著神的國建立,必須經過苦難,經過艱險。既然這些苦難艱險是我們必須經歷的,當然就沒有怨言、不滿。 他不但和保羅同行,而且他和保羅有同樣的認識。保羅說:「我為教會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歌羅西書一章二十四節)這是說,基督在世上的時候,雖然把救贖都作成了,但是還有一點缺欠,就是為教會建立,所受的苦還不夠,需要我們跟隨基督的人,也要為教會在身體上受苦,好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所以教會建立的時候,建立的人必須經歷苦難,補上基督在肉身時的缺,教會才得剛強建立起來。 路加就在這個原則下,與保羅一同受這種苦難。他不但沒有不平和怨言,也能與保羅一樣,在受苦的時候覺得歡樂,因為是對教會有益,對基督的身體有幫助。只有真認識神旨意的人,在任何環境下,仍能向著標竿前進。 從路加寫的這兩卷書中,還可看到他在其他方面的特長,例如因他是個醫生,所以他寫的書,常用一些醫學的專用名詞,叫我們看出主醫治病人的特點。此外,他很注重外邦人得救,注重外邦人在教會中,當和猶太人一樣的事奉主,改變一向猶太人輕視外邦人的觀念,知道人一在教會中,就沒有種族的分別了。這些都看出他那超越的屬靈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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